關於車禍的問題

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是機車綠燈直行

汽車從右側闖紅燈左轉

發生了車禍 機車是雙載(母子) 且都送醫院進行了手術

事後交通隊表示現場監視器因為換鏡頭 沒拍到畫面 且沒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 所以無法判定誰闖紅燈

汽車駕駛在筆錄中也不承認闖紅燈 初判表是寫無法判定肇事責任

但汽車有保第三責任險 那在不上法院的狀態下 汽車的保險公司應該是負責財損的幾成賠償呢?

謝謝各位


2012-11-18 19: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既然都沒有辦法判定誰是闖紅燈就罪疑唯輕 當作大家都綠燈好了

機車既然是直行代表有絕對路權

汽車既然是轉彎理應禮讓直行車

機車又有受傷 顯然有過失傷害刑責

汽車占7、8成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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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提是雙方和解接受

至於幾成幾成 還是請交通隊鑑定比較公正

交通隊和鑑定委員會是說 因為沒有拍到紅綠燈 所以無法鑑定
案子送車鑑會鑑定最壞的結果也就是雙方涉嫌違反號誌管制(也就是警方說的肇因不明),一旦肇因不明的話提起刑事的過失傷害告訴很容易被檢察官以證據不足作不起訴處分。可是肇因不明的狀況到了民事庭往往會被各打五十大板。所以在不上法院的情況下,對方的保險公司應該只會接受50%左右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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