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氣到太激動,在回文的時候語氣太過份,站長建議另外開主題,那我就來另外開主題。以下列出我所遇到的一些維修體系的爛,如果要正具以及時間,請PM給我。
福特的爛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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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廠:中壢中園廠
1.維修人員搞不清楚零件,還要跟客人硬凹。
2.原本訂購的零件後來發現錯了,趕緊換上正確的零件,但是換零件料號並未通知車主。
維修廠:桃園八德廠
1.調零件連續調錯,一個座椅滑軌要等兩個半月,其餘零件等來等去交車時間一再延宕。
維修廠:新竹中華路
1.維修時間說三小時可以修到八小時。
2.明明預約可以說忘記。
3.我進場後說一小時說這次特地來更換的零件調錯了。
4.要更換1000元的零件也不需要通知,直接就調了。
5.我問車廠說我的HID要標記嗎?結果被說是我自己改裝的,我不懂車。
6.我說HID是原廠的,FORD就說我買的是二手車嗎?
7.中壢八德新竹的多家車廠調我的零件從來沒有第一次就調對的。
8.調一個小零件要調兩個星期。
9.保養過後沒有詢問電話。
10.打客服抱怨,結果裝死。再打一次抱怨居然說我之前的抱怨在處理中,處理了兩個星期沒有回應。
11.修完車居然把我的煙灰缸亂扔,副駕駛座還有螺絲起子(要證據?這就是!還有服務專員的指紋,我本來要用這來投訴壹週刊的)
12.FORD服務態度不佳,要鳥不鳥,這點我應該指出服務專員,但是因為不止一個,有興趣的mail給我再告訴你。
國都豐田的爛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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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我同學身上的事情,一開始她在合約上寫貼前檔隔熱紙,她沒有預期到只貼一條(這很明顯是他本身的疏失),但是沒想到她跟經理投訴的時候,經理居然搬出她認識一些黑道來恐嚇我同學說不要再爭執了!之後打客服電話有改善,但是我同學心理已經有陰影。
日產的誇張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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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廠:中壢環中廠
1.進廠後近一個小時才發現忘了送維修單,本來修一個小時變成一個半小時。
2.交車第一天水箱風扇就罷工,維修廠沒有將所有的物品更換為新品,只更換風扇,造成我娘親不斷問候她們的客服。
每一家維修廠都有好人也有壞人,每個人碰到也都不一樣,在此分享我個人的經驗。豐田與日產的維修可以說是個案,但是福特我換了三家維修廠,每次要換零件都出問題,口氣也越來越差,所以我會認為:我要讓大家知道福特維修體系的爛。
您所遇到的問題,不才想??很多人均感同深受吧!
不過現在比之以往,還是比以前有進步才對(國產車仍值得鼓勵才對!)
但是仍嫌不夠好!不夠讓消費者安心!不夠讓消費放心...........
雖然很多人會以為不才狗吠火車!但堅信努力會有成果的:
一:油耗,(至少現在很多人知道能源局!很多人PO油耗!....)
二消費者意識(可能尚待努力??.......)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J0170001
消保法51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
故意(註一)
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
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
下之懲罰性賠償金。(註二)
比照先進國家及鄰近日本(註三)----故意!
應修為:應注意而未注意!或故意隱瞞
不才淺見:
其實這一條,雖為保護企業,避免"興訟"但卻間接造成眾多消費糾紛!!乃企業和消費者雙輸----造成"興訟",浪費社會資源!!(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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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有業者會把自己的商品"故意"做得有瑕庛??不好吃??有問題??
(註二)
能不要損失太多??已是消費者最大滿足了!懲罰性賠償??有人奢望過嗎??
(註三)
一:美國檸檬法:乃以企業經營者善意誠信為立法精神!
二:日本間接因三菱貨車事件所修訂之刑法,負責人需担負"刑事"責任!
(註四)
諸如:購屋、購車.....等糾紛!!小蝦米對大鯨魚,法律應不偏頗任何一方,應更有正義!!
------SORRY,放厥詞!不吝指教------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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