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我在新莊中正路上發生一起車禍..
對方因方向燈壞了 所以他沒打方向燈...他綠燈要右轉
但是他也沒看後照鏡....直直灣過來
我是要往前行!!他突然的轉彎讓我來不及煞車...從右側撞上他
請問 這樣是誰的錯呢??
雙方都有駕照
交通工具是機車
當時是綠燈 所以我沒有減速...直直騎過去....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還一直提和解....
最後到警局 簽名和解~~但是我們要求他賠償我的車子損壞時
卻說他也有受傷...不肯賠償~還說我們想坳他...看我是學生想草草了事的樣子
我跟我朋友聽了很不爽 罵回去 講給他聽...他啞口無言 帶我們去車行問要多少
最後只有賠我550元....我腳擦傷無醫藥費= =
我的JR後照鏡 迴旋踏板 斷了~~煞車把彎了...前面版刮傷
兩線道,我要切到內側左轉
當時塞車,車速不高
我看內側車道沒車,後車也有段距離
打了方向燈就切過去了
但誰知,後車完全沒減速
就直直的撞上來,我的小機車就慢慢的倒下橫躺在地上
而我就被慣性甩出去,好險速度不快
我後退了幾步就站穩了
車主沒有下車,我瞪著他看了一陣子
他才慢慢的開門下車,說了你沒怎樣吧
我沒生氣,也不知道如何生氣
右邊後照鏡、手把、車殼都有傷
好在我那萬把塊的管沒傷到
我自己把車扶正,我就走了
我沒跟他起爭執,也沒跟他要賠償
他開的車很舊,是早期的福特,想也知道沒啥錢
我沒生氣,只是詛咒他下次就不會這麼好運
昨天走公館要回家
在自來水博物館的那個大路口
綠燈要左轉上橋
但當時有台救護車要過,我就停車
讓救護車過,誰知後面那台小黃沒煞車
就親到我的屁股,我瞪了他,過會他才舉手致歉
我沒生氣,他可能有病,反應沒一般人來的好,腳功能也不能正常工作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都沒跟他們起爭執
可能覺得沒意義吧,人沒事就好
我相信因果,只是時間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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