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與人(機車)發生擦撞,因為我開車,不想與對方爭辯(對方可兇的),請我的保險公司處理,我的保險公司說一切都還好,對方有點擦傷,但對方說當時戴了一個三萬元的名錶撞壞了,要我賠,保險公司好像也沒有負責這個,難道這樣合理嗎?
前陣子與人(機車)發生擦撞,因為我開車,不想與對方爭辯(對方可兇的),請我的保險公司處理,我的保險公司說一切都還好,對方有點擦傷,但對方說當時戴了一個三萬元的名錶撞壞了,要我賠,保險公司好像也沒有負責這個,難道這樣合理嗎?請他證明確定錶是你撞壞的~ 如果在擦撞當時沒有警察筆錄! 那他就很難跟你CLAIM了 因為舉證之所在為敗訴之所在! 話說回來! 三萬塊的錶算名錶嗎? 三萬塊頂多可以買到OMEGA的石英錶 或是 TAG 的石英錶 應該還好吧
根據之前'若干'次的經驗話說有一早,準備要去上班 剛出巷口準備轉彎就被正在講電話的摩托車小弟擦撞台灣不成文的法律是小台跟大台發生事故一定是大台理虧反正車子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處理吧,事後 講電話小弟,蒐集了SHARP GX31的殘骸,說這隻買的時候兩萬二我望著已經破碎的TFT面板和按鍵,真有點無奈保險公司息事寧人用兩萬和解 加上他因受傷再家裡養傷的工作損失而我的車子,保險桿就自己掏腰包解決
當然你要有保第三人財產損失險,保險公司才會幫你出,千萬不要自己認賠。事發當時對方如有提出財損賠償要求,有筆錄或告知保險公司,叫保險公司趕快理賠不要推拖。如果當時沒有提出,後來才說手錶壞了,不要理他,告知對方一切交給保險公司,他一定要,就讓他告吧,法院認為對方有理,判定你要負責,最後保險公司會是會出這筆的,不用你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