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交通大執法之我見

這幾天網路上一個很熱門的新聞,就是明年開始實施的交通大執法受到了很大的批判。許多人認為這是政府搶錢,甚至把繳不起罰款而做出激烈舉動的案子,也推諉於政府的過失。

基本上,台灣人民的本性如果不變,此所謂大執法是沒有用的。

首先,記得十幾年前的「大執法」嗎?超越停止線、佔用右轉車道等,都是大執法的內容。那陣子到處都是交警守在路口,一遇紅燈就站出來用手一筆,只要是超線的一律靠邊等著開罰單。我就曾在路口親眼見到十幾輛汽機車乖乖排隊等罰單。

結果現在還在「大」執法嗎?每天在路上看交警指揮交通,在他眼前越線的駕駛人何其多,交警也視而不見。明明已經轉紅燈,還有零星幾輛車子尾隨在後闖越,甚至交警巡邏車看到有人紅燈右轉甚至闖紅燈,也常看交警在車內嘴巴咕噥幾句而不作為。對,這些都是小違規,所以「不應該為難百姓」,但是當「所有人都在小違規,而大家也很識相的視而不見」時,不止這個環境,包括這個文化已漸漸失去價值了。

第二,台灣人民有個共同通病,就是指責我、處罰我的人,都不是好東西。打從學生時代開始,就常聽到一些類似「開我罰單的那個警察很爛」的荒謬理論。

所以呢,違規被攔停而求情未果,是因為警察爛;警察沒有事先大張旗鼓的表明「我在這裡照像喔」,則是政府擾民搶錢。這種謬誤心態已經長期植入人民的心中,但有沒有想過「我本來就不該違規」呢?

有天晚上參加兒子的學校日,為了趕時間把車子停在一個自認不會有問題的紅線上。那晚頭痛欲裂,又餓又累又剛拔完牙,隨後發現車子被拖走了。帶著兒子去拖吊場領車,看到繳費檯的牆壁上被寫滿詛咒的字眼,兒子問我那是怎麼回事。我解釋因為有些人車子被拖吊,心裡很生氣,因為又麻煩又得罰錢。兒子問我為什麼不生氣,我說「爸爸心裡也很氣,可是沒有辦法,是爸爸違規在先,就不能怪別人」。繳完錢回頭,看到身後等著領車的一對年輕男女,以不可置信又帶鄙視的神情打量我們,大概以為我這個爸爸有夠噁心、自命清高吧。

曾在路上聽到幾人在聊天,其中一人說「我在美國開車的時候,一天到晚被人按喇叭,結果我改了開車習慣,回台灣後,還是一天到晚被人按喇叭」。這是真的,而且在台灣被按喇叭,沒人在乎,我照樣擋在右轉專用道上;在美國被按喇叭,所有人都會看著被按喇叭的違規人。

不過,違規成性的人到了國外卻又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為什麼?因為闖一個紅燈我罰你三百多美金,敢在禁煙區抽煙我罰你幾千美金,這些在台灣找盡各種理由的人到了國外,乖的跟什麼一樣。政府一直容許百姓違規,現在想要認真執法,卻統統變成了「擾民」,而這是政府長久以來寵出來的,人民心態早被政府自己給扭曲了。

媒體是個負有社會教育責任的橋樑,但看看媒體報導的交通宣導,絕大部份都是標榜「你犯這個規,要罰多少錢喔」或是「小心荷包大失血喔」,但是對於路權的尊重,對他人的尊重,反而越來越看不到了。

這個社會有如從前的「生活與倫理」,課本是一回事,現實生活又是一回事。考駕照時越線的人都是笨蛋,而在現實生活裡,不越線搶到前面的人卻是蠢蛋。扭曲的價值觀早被政客的口水戰給丟在一旁,無人在乎了。

每天在任何路口,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違規,我不是有錢人,我也怕罰單。但至少我在遇到罰單時,不會找盡各種理由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

請拭目以待明年的「大執法」,看看到底可以維持多久吧。
2006-12-16 12:34 發佈
小蘇米 wrote:
今天看報紙說警察又要...(恕刪)


只要守法不違規..就不怕被偷拍.
超速、闖紅燈是最要不得!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俺沒什麼興趣,最大的興趣就是花錢!
布萊德小高 wrote:
只要守法不違規..就...(恕刪)


說得也是
雖說取締的手法可議,
只要自己別預設自己會違規,
管他們是不是在偷拍!

只有對偷機不守法的人取締
這樣對一般守法的用路人才有公平性!

昨天在台北中山北路調撥車道一台台的排隊等紅燈時
就看到二台小黃切到調撥給對向車道使用的車道
大喇喇的開到最前頭.. 可惜車上沒帶大砲筒
不然就一張寄到交通局去...
住台北看天下 單身人論教養 有錢人評消費 叫我鄉民是也
我覺得這種事情也不算不合理......
難道說警察打擊犯罪也必須事先告知?
其實我支持這種方式,
如果人民有守法意識,
當然不需要這這樣做,
當是目前大眾人民都還是抱持著沒看到就鑽小漏洞的心態,
只在有違規照相或是有警察的時候稍微遵守,
其他時候就還是隨意而來,
那怎麼可能會有良好的交通環境?
不過我們的警察同仁也要積極一點,
最近我覺得不戴安全帽的騎士越來越多了,
有些甚至就停在交警前(不是義交喔),
也不見警察有取締,
難道我們的政府機關真的是只有法令一開始的時候稍微做個樣子,
或是等到月底衝業績時才執行嗎?
戴安全帽是對自己的基本保護,
就算是守法也好,
為了自己生命安全也罷,
都應該要主動配戴,
不要讓自己一時的耍帥,
造成家人永遠的痛。
(抱歉,因為PO的時候網路出問題,以為沒PO成功,所以重複打了)
這幾天網路上一個很熱門的新聞,就是明年開始實施的交通大執法受到了很大的批判。許多人認為這是政府搶錢,甚至把繳不起罰款而做出激烈舉動的案子,也推諉於政府的過失。

基本上,台灣人民的本性如果不變,此所謂大執法是沒有用的。

首先,記得十幾年前的「大執法」嗎?超越停止線、佔用右轉車道等,都是大執法的內容。那陣子到處都是交警守在路口,一遇紅燈就站出來用手一筆,只要是超線的一律靠邊等著開罰單。我就曾在路口親眼見到十幾輛汽機車乖乖排隊等罰單。

結果現在還在「大」執法嗎?每天在路上看交警指揮交通,在他眼前越線的駕駛人何其多,交警也視而不見。明明已經轉紅燈,還有零星幾輛車子尾隨在後闖越,甚至交警巡邏車看到有人紅燈右轉甚至闖紅燈,也常看交警在車內嘴巴咕噥幾句而不作為。對,這些都是小違規,所以「不應該為難百姓」,但是當「所有人都在小違規,而大家也很識相的視而不見」時,不止這個環境,包括這個文化已漸漸失去價值了。

第二,台灣人民有個共同通病,就是指責我、處罰我的人,都不是好東西。打從學生時代開始,就常聽到一些類似「開我罰單的那個警察很爛」的荒謬理論。

所以呢,違規被攔停而求情未果,是因為警察爛;警察沒有事先大張旗鼓的表明「我在這裡照像喔」,則是政府擾民搶錢。這種謬誤心態已經長期植入人民的心中,但有沒有想過「我本來就不該違規」呢?

有天晚上參加兒子的學校日,為了趕時間把車子停在一個自認不會有問題的紅線上。那晚頭痛欲裂,又餓又累又剛拔完牙,隨後發現車子被拖走了。帶著兒子去拖吊場領車,看到繳費檯的牆壁上被寫滿詛咒的字眼,兒子問我那是怎麼回事。我解釋因為有些人車子被拖吊,心裡很生氣,因為又麻煩又得罰錢。兒子問我為什麼不生氣,我說「爸爸心裡也很氣,可是沒有辦法,是爸爸違規在先,就不能怪別人」。繳完錢回頭,看到身後等著領車的一對年輕男女,以不可置信又帶鄙視的神情打量我們,大概以為我這個爸爸有夠噁心、自命清高吧。

曾在路上聽到幾人在聊天,其中一人說「我在美國開車的時候,一天到晚被人按喇叭,結果我改了開車習慣,回台灣後,還是一天到晚被人按喇叭」。這是真的,而且在台灣被按喇叭,沒人在乎,我照樣擋在右轉專用道上;在美國被按喇叭,所有人都會看著被按喇叭的違規人。

不過,違規成性的人到了國外卻又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為什麼?因為闖一個紅燈我罰你三百多美金,敢在禁煙區抽煙我罰你幾千美金,這些在台灣找盡各種理由的人到了國外,乖的跟什麼一樣。政府一直容許百姓違規,現在想要認真執法,卻統統變成了「擾民」,而這是政府長久以來寵出來的,人民心態早被政府自己給扭曲了。

媒體是個負有社會教育責任的橋樑,但看看媒體報導的交通宣導,絕大部份都是標榜「你犯這個規,要罰多少錢喔」或是「小心荷包大失血喔」,但是對於路權的尊重,對他人的尊重,反而越來越看不到了。

這個社會有如從前的「生活與倫理」,課本是一回事,現實生活又是一回事。考駕照時越線的人都是笨蛋,而在現實生活裡,不越線搶到前面的人卻是蠢蛋。扭曲的價值觀早被政客的口水戰給丟在一旁,無人在乎了。

每天在任何路口,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違規,我不是有錢人,我也怕罰單。但至少我在遇到罰單時,不會找盡各種理由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

請拭目以待明年的「大執法」,看看到底可以維持多久吧。
我是支持這種方式的,
如果人民有守法意識,
當然不需要這樣做,
但是目前社會大眾普遍都是只有在有違規照相或是有警察的地方才稍微遵守,
其他地方還是隨意而行,
這樣如何有良好的交通環境?
不過我們的警察同仁也應該要確實執法,
最近我覺得沒戴安全帽的騎士越來越多,
甚至就停在交警前(不是義交喔),
也不見有取締,
難道我們的政府機關真的只有在法令一開始公布時會執行嗎?
還是只有在月底衝業績時才有法令存在?
戴安全帽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基本保護,
就算不是為了保護自己,
也至少發揮一下守法精神,
不要讓自己一時的耍帥,
造成家人永遠的痛。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如果台灣人守法,政府也不會用這種手段…
字字珠璣~ 希望少部份習慣投機的台灣人也能以自心比他心,投機行為本來就是錯誤,別再強凹別人糾舉行為不合法。
對啊!長期以來的執法不力,養成大家習慣性違規。真的要處罰就會變成大家公幹~~希望政府做事都不要三分鐘熱度,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貫徹執行以收效果....
http://www.flickr.com/photos/8911980@N04/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