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我受傷的部份可以怎麼要求我的損失,我星期二去看中醫?受傷請假休養的有包含在一般的責任險中嗎?

紅色路線是貨車,我是藍色路線
我的機車 估價要一萬出頭
1.如果判下來我要賠的話可以要求對方把所有換下零件留下來我要清點,並且我要帶走因為這是我付款的!
2.我可以只賠復原的工錢就好嗎,扳金跟拷漆嗎?
3.還有對方堅持在原廠修,報價車門換新B柱換新一萬七千多,我可以要求等判定下來再來談在那修呢?
8/10 今天收到了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讓車
我是涉嫌未注意前車狀態
這樣是算各錯一半嗎? 我怎麼看不懂誰錯的比較多
還有對方富邦保險也同時寄了一張 主旨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函請問復原狀事宜
內容說是我闖紅燈過失致對方車受損,修車費大約一萬多元,要我三天內跟他們保險員連絡協商後續事宜,否則要對我代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