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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肇事逃逸............

今天下午去樹林客戶那裡處理事情,結束開車要出巷口時,
重點:我有打方向燈,速度放慢,要右轉,前車頭出一半,
就看到一位大哥騎摩托車載著工具,完全沒煞車,直接"纍田"往我的前保險桿下方撞上去,
我下車第一時間攙扶起他,問他有沒有受傷,他說沒關係.牽車就要走了.
我好心看他都是擦傷就載他去就醫,
他還謝謝我,"說現在有愛心的人很少了,又說上一次他也是一樣出車禍,但是別人是下車屌他."
我還跟他交換名片,送他回去----------結果!!!!!
我剛剛打電話問候他,有沒有好一點,X他媽的,
他老婆居然開口,要跟我要出險的保險費、醫藥費及日後如有問題的費用.
我聽了火氣一點一點就上來了,
今天是我撞他,還是他撞我(雖然第一時間沒找警察,沒證據)
(發生車禍的當時,打電話給老婆,老婆還說我爛好人,"真的是爛好人,因為問題真的來了")
你要搞清楚一開口就要我付錢(雖然我已經付了就醫的300元)
真的好人不能當,
但是我的"良心無愧"只是粉氣憤,好人不好當...........
「現在的社會,真的,好人不能做」
2006-05-09 22:32 發佈
我已經考慮把"和解書"
隨時放在車上備用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很多時候, 其實車禍的當事者雙方都還蠻OK的, 就是身邊一些吃飽沒事幹的人, 專會加油添醋, 搧風點火....

話說回來, 現在車子都有保險, 最差也都該有強制險, 出事後至少也還能彌補受傷者的醫療費用,
因此, 事無大小鉅細, 車禍後最好現場立刻通知警察或保險公司到場處理, 只是擔擱一下時間, 日後能省去很多麻煩的~
給你個好建議!!現在手機多有錄音功能,希望再第一時間能錄下來避免以後的紛爭!!
如果有點嚴重!建議先再第一時間將現場拍下來(多拍幾張) 再請警察到場!! 這樣對自己
才不會吃虧,如果自己錯在先,那建議,直接下車跟對方道歉有誠意點表示願意賠償
我覺得不管有無肇事責任都應該用自己的手機報警處理,
一來可以再報案中心留下紀錄,
二來就可以避免被反咬一口例如備污賴肇事逃逸,
第三如果需要保險理賠也有根據.
以上是我個人的被撞的經驗談.
之前我的朋友撞到1個婦人送醫後說是肌腱斷裂 可能1年無法工作 於是跟我朋友要求25萬處理
因為我朋友無法接受 於是2個月後相約到公所調解 當時那個婦人坐著輪椅來 堅持要求要25萬才願意和解 經過調解後我朋友以20萬與她達成和解 並相約1個禮拜後到公所付錢

結果當天1個禮拜前座輪椅的婦人 居然是用走的來向他拿錢 我朋友當場傻眼 由於公所的人告訴他20萬是你同意也簽名了20萬就這樣離開了 這年頭死不認錯的人很多 不過不要臉的人更多
既然不是你的錯 你就別理他了 反正現場都不見了 事後也難以去認定
其實人跟人 之間態度很重要 一定要互相尊重才對


慢慢來 wrote:
建議先再第一時間將現場拍下來(多拍幾張) 再請警察到場!!

照片要拍重點, 多不一定就有用, 掌握三個原則:
1.儘可能標繪雙方車輛位置後, 再移動車輛(不然若是車流量多, 佔用行車道路, 等警方到現場, 很有可能被開妨礙交通的罰單)
2.遠拍現場整個路況, 最好能清楚辨識兩車行向的那種(若有交通號誌, 路牌更好)
3.雙方車牌及受損狀況
剛剛打電話給我老爸說明事由
我老爸罵我"你理他慨嗎........."

我想算了,他打來我也不理他了..........
謝謝各位現在心情好多了..........

janner wrote:
我還跟他交換名片,送他回去----------結果!!!!!


如果你是肇事逃逸~怎麼交換名片~等他打來~看法律怎麼說怎麼走~
sh91 wrote:
之前我的朋友撞到1個...(恕刪)

說真的!!要花25萬,那就上法庭吧~~我是這樣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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