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是汽車駕駛的錯呢?明明是機車去撞上汽車的,還是自己滑倒的,難道就因為汽車離開現場就有罪嗎?看了n次重播,看到機車車速蠻快的騎在快車道然後滑到對向車道撞到汽車,騎機車的還沒駕照,開車的被移送,有人可以解釋是甚麼情形嗎
gialauwei wrote:y-che wrote:
可是我5.6年前,在...(恕刪)
像遇到這種事情, 我建議就交給保險公司跟警察處理就好了. 也許警察是判定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及車速吧. 在台灣還沒有這麼普遍, 但是在國外遇到這種事保險公司會處理所以兩人打破頭也沒用.
no......在美國還是要看所謂的 police report 說誰錯誰對
上次出去玩在半路上朋友的車被一台 CRV侧撞
當場打電話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要我們等警察來做完筆錄之後
才可以走,同時叫我們盡量把附近的目擊者的聯絡資料拿到或是請他
們留到CHP跟他們講過話之後再離開
後來去看police report 那個黑人警察原本是要說我們錯
後來聽了證詞之後說我們6對方4
所以還是要自己跟警察多拉勒, 不要一出事就馬上給對方你的保險資料
因為對方有可能會咬你一口(尤其是印度人)
auxo wrote:
(恕刪)...常識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支道車讓幹道車。不過就如上面那一行,要是它車身出來了,就...
法律上是講『絕對路權』的,直行車大於轉彎車,幹道車大於支線車(但是基本上我認為應該要在:行人>腳踏車>兩輪>四輪...的前提之下,為什麼?哪天有機會在路上走就知道了...)。
基本上,台灣的路不是人走的


岔題一下:上次騎腳踏車全程在『腳踏車專用道』上,還是有很多汽機車搶快也在腳踏車專用道上行駛...還會叭腳踏車咧~這世界是不是反了???當時心中真是有股無名火,真的很想拿車上的充氣棒塞到機車的輪子裡讓他去摔...


勸敗?現在只想敗奶粉...真他X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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