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空白處可以貼東西嗎!?我們家大樓管委會發貼紙給我們, 要我們貼貼紙在空白處上面.這樣合法嗎!? 因為之前記得有人要團購貼紙並貼於空白處,結果...因為有人被開單所以就作罷. 可不可以請有相關知識的大大幫忙協助回答! Thanks!
ozh818 wrote:車牌空白處可以貼東西...(恕刪) 查了一下法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 第一項, 有可能被罰, 2,400至4,800元, 原文如下: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原核定數量不符。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
我是大雄 wrote: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恕刪) 不過,貼個小貼紙應該不至於"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啊去驗廢氣通過的貼紙也都貼在大牌上啊不要貼個大到不能辨認牌號的貼紙,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ShawnYao wrote:不過,貼個小貼...(恕刪) 大大這種未求證的說法不對吧??? 有沒有影響車牌辨識這是很主觀的問題。我們開車或真的去貼上貼紙的想要硬說沒有影響,有關單位可不見的這樣認為。版主也應該要多多求證,而不是來這裡好像徵求投票決定。假使大家來鬧鬧一哄而散,到時候貼了又被罰,難道是要跟人說 “呃,我是問 mobile01 的朋友的。” 大樓管委會也可以算是有天到了,請問是什麼貼紙呢? 我看您還是另外貼在一張白紙上,然後放在駕駛座儀表板和前檔之間吧,像一些停車證一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