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吃"在地人吃的是記憶、回味、習慣而已,觀光客大多吃名氣&網聞,不到百元的小吃如果是"雷",它可以"雷"2、30年也不容易,有些店即使"雷神x爾"直接轟頂,它還是高鵬滿座,排隊人潮依舊,有時美食這玩意兒就請自己玩味了。
其實小吃的本質就是吃的小品,你說有多好吃,也依各人主觀來看,尤其南北飲食本就有差異,習慣吃口味重的,對輕淡的一點都沒有興趣是正常的,林場肉羹是我兒時的回憶,對我有加分效果,我老婆(彰化)也覺的湯頭普普,肉好吃。環境幾十年沒變,一樣髒亂,蠻不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