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per wrote:剛出爐時吃酸酸的(草莓和芋頭口味),但吃不完冰到第三、四天時,吃起來也是酸酸的,到底是不是壞了,神才知道...(恕刪) 草莓吃起來酸酸的還可以理解可是芋頭的...................肯這樣繼續吃幾天大大的偉大情操真是令人敬佩
我想它之所以叫名產 並不是歷史悠久 而是創意和口味!口味好不好吃在個人 有人喜歡就有買氣...上次去礁溪也排隊買了兩條不過買之前已經問過店家知道保存期限 所以不敢久放 尤其天氣熱加奶的東西容易變質草莓一上車就吃掉了 芋頭倒是冰了一天我覺得這產品因為是奶製品不能久放 不適合團購這是店家要去努力改善的不過如果食物有頭髮.木削.蛋殼...就不應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