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3579tw wrote:[求助]協尋黃色博美...必定重金酬謝,不做任何追究!萬分謝謝....(恕刪) 我想撿到你的狗狗的人因該不知道要來01逛。重金酬謝就不必了,要是我撿到,我也不太想還了,因為會考慮到妳的一句(不做任何追究)讓人怕說做好心又會被人誤會。我看撿到的人會乾脆放牠走算了。遺失狗狗主人也有責任,沒看好牠,任他亂跑。更不可以把責任推給撿到狗的人追究其責任!要當好心人還真是不簡單。不過撿到狗狗的人還是盡快跟主人聯絡比較好吧!希望你的狗狗盡快找到。妳可以問問附近的住家商家人們,是否有看到或是找到狗狗。希望牠不會流浪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