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宿糾紛疑問-8/29更新

各位線上大大好 如本主題不便討論區 請告知謝謝
事情是這樣子 原定八月二五日到花東旅遊 因颱風來臨 故取消訂房
原本選擇延期 擇日在前往 後來因時間喬不攏 要求退訂金
將資訊傳簡訊給民宿業者 民宿業者回電告知 民宿採延期制保留一兩年都不是問題
民宿還是希望旅客能結緣到花蓮遊玩 電話講了近五分鐘

民宿業者一再強調
官方網站有公告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延期住宿, 本民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我也向民宿說明我的立場 如有確定要去在下訂 如果近期無計畫 退訂對消費者來說也算是一種保障 雖然金額不大 是一種感受問題

(老實說 我也不確定一兩年後 這民宿是否經營有所變化 當然這是最壞的想法 也是我內心話而已 我也沒有說出口)


只是想問問版上大大們 向這樣子的狀況民宿網站有這樣標示 是否就無法申請退 因為他也未提到不能退訂??

以下為複製業者官網 標示


延期住宿: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未於一週前告知導致候補旅客之損失,將不退還訂金,不便處請見諒。

延期住宿: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延期住宿,本民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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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 於昨晚民宿業者已經簡訊回覆
"過兩天在匯款還你。 XXX民宿敬上"

用"還"我,還是讓我很不舒服呀!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感恩。

接下來就等看看錢什麼時候退匯了!

2012-08-28 18:52 發佈
請問是哪個民宿啊???:P
我朋友訂了向晴民宿,也是因為颱風來要退房..
聽說向晴超nice的二話不說"全額退費"
我朋友還主動提可以扣手續費沒關係,
老闆娘也笑笑地說「沒有手續費拉」
一整個讓人覺得服務超好...

waatto wrote:
情是這樣子 原定八月二五日到花東旅遊 因颱風來臨 故取消訂房
原本選擇延期 擇日在前往 後來因時間喬不攏 要求退訂金
將資訊傳簡訊給民宿業者 民宿業者回電告知 民宿採延期制保留一兩年都不是問題
民宿還是希望旅客能結緣到花蓮遊玩 電話講了近五分鐘

民宿業者一再強調
官方網站有公告如遇天災 (颱風、地震)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將可延期住宿, 本民宿將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我也向民宿說明我的立場 如有確定要去在下訂 如果近期無計畫 退訂對消費者來說也算是一種保障 雖然金額不大 是一種感受問題


偶的情形跟你一樣,偶也是訂

24七星潭渡假飯店(直接向飯店訂)
25訂晶英酒店(向易遊網訂)

因颱風關係,也是想退房,
兩家處理方式就不同,七星潭渡假直接要全額退給偶
而易遊網是入住前8天才可全額退費(或延期但只能更改一次)

但因有在注意颱風動向,所以七星潭改為26日,
而易遊網本來改為9/15,後再為改原來的25號(所以是讓偶改了兩次),沒辦法這次颱風較交怪
而這次颱風也讓花蓮業者慘賠(結果最後一個黃金週太陽高高掛)

偶的建議花蓮太美了,可讓你放空一切的地方,你就擇日再去,說真的這次黃金週取消有點可惜
因為沒有大批人潮,所以服務特別好
建議不要延期,就直接退費比較好,
我今年6月18本來也打算要去清境遊玩,住駿亦民宿的
結果該星期豪雨成災沒辨法成行
原本要延至7月中再去的,
在電話中也是再三確認無誤
成行前2~3天再打電話告知
卻跟我說「我沒有延期成功」
搞的當時烏煙漲氣的。

我當初不退訂 要延期的原因
是因為反正都要去玩~也懶的再找房間,乾脆就用延期的就好了
但誰知老闆自已失誤沒延到,還怪我沒再去確定.

我才了解 為何無法成行 大家都退訂的比較多。

從此我就了解~~去不成 最好不要延,直接退訂就好了。
再則,就有可能像你一樣,時間喬不隴的情形發生,
整個花蓮這麼多,憑什麼我一定要住你們家民宿,還要配合你的時間去玩

按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上所述: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

你看是幾天前跟他講的,這一點一定是可以拿回來的。

再者用這一條去問問看,他要不要還。
第九條 (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無法履行時,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費用。

相關內容,參考這網頁吧:http://hotelhomestay.tbroc.gov.tw/list_news1.jsp?nid=32
===========

坦白說台灣的住宿業者,真的很ooxx的。

另外~是那一家業者呀!!
你都敢po了,不說是那家
這和xx民宿這種文章沒啥不同吧。

總不能只有你說人家不是
別人不能說你吧~~~

我愛花蓮 wrote:

看到向晴眼睛為之一亮
因為我十月要去住一晚
颱風不要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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