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櫃台告知沒有車位後,表示停在路邊的停車格,飯店願意支付所有停車費用,
當下剛好對面飯店(大新精緻商旅)前的停車格有空位,不疑有他立刻停了下去
就這樣過了一夜,誰曉得,隔天早上發生了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副駕駛座的車門被嚴重的劃了深深的一道刮痕,
當下毅然決然的認為一定是該飯店所做為,
於是進門理論,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供確認,
櫃台當下拒絕我,表示這個為客人隱私除非警察人員陪同
(心想照外面的畫面,與客人隱私有什麼關係)
於是當場打電話報警,要求調閱監視器,
一分鐘過後警察人員迅速趕到,並陪同進入,
進去後,更可笑的事情來了,又是老話一句,說甚麼客人隱私無法提供的這些廢話,
警察當場要求業者提供,於是櫃台打了通電話給主管表示原因,
電話中說明了好一陣子,終於僑妥,到了地下一樓又說KEY拿錯,忘了哪一支,叫"我與警察"先在上面等他找KEY,
約過了二分鐘後,終於找到了並請我們下去看,一到了辦公室,看到只有右邊的監視器有畫面,左邊的並沒有,問了業者表示,左邊的只有攝影沒有錄影(好美麗的謊言),我當下就直接吐他(不管警察在隔壁),我說,敢做就要敢當,馬的!!
總之,在這短短的二分鐘,業者可能把錄像給洗掉了,我只能說這樣的惡霸的飯店,前面的政府規劃的停車位只給自己的房客停,若是別人停就會被刮,這種惡霸飯店我一輩子都不會去住,偶後大家去花蓮要多多注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