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雪隧為例,假設車行速度為90公里,車距為50公尺
今日突然出現一烏龜車,定速60公里,假設塞住整個國道5號單一車道由南港到礁溪距離共30公里
那麼,這台烏龜車行駛這30公里共花費30分鐘,這期間,它前方的車會逐漸遠離它
這30分鐘內它後面的所有車輛都被他塞住
這30公分鐘,照標準90公里時速,跟在後面可進來(90000/50)*0.5小時 = 900輛車
因為這台烏龜車,變成是(60000/50)*0.5小時 = 600輛車
光這一台烏龜車,就佔掉300台車流量
(雖然實際上中間有非隧道處可以超掉這台烏龜車,並且時速60的安全距離大家會抓的較短,但理論上改善不了太多)
依照網路上查到的資料,雪璲單向雙車道的尖峰每小時流量約1400輛
這一台烏龜車,自己就佔掉了300輛
被它消耗掉的不僅是他自己的時間,還有這300輛車的時間,以及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社會成本
講嚴重點,是虛耗國力
不可小看烏龜車的影響啊
2010/10/17 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以一百公里時速在雪山隧道行駛不是夢!雖然高公局堅持雪山隧道「設計速限」是九十公里,「安全不容挑戰」,但雪山隧道仍將在十一月一日打破「設計速限」;將速限調高為九十公里後,再開放十公里寬限值,也就是說民眾可以逼近一百公里時速在雪隧行駛。不過,專家頗有疑慮。
高公局上月一日宣布,雪隧從十一月一日起調高速限至每小時九十公里,每小時可通行的交通量,將從原先八十公里速限的二四○○至二六○○輛,提高到二六○○至二八○○輛,此舉將可提升雪隧疏運效率,紓解部分塞車問題。
但基於安全考量,屆時雪隧是否有十公里的「寬限值」,讓民眾以九十公里加上十公里「寬限值」的一百公里速度,在雪隧裡高速行駛,高公局當時並未決定。
高公局認為,雪山隧道「設計速限」就是九十公里,「安全不容挑戰」;另針對「寬限值」說法,高公局認為,高速公路速限管制規定並無「寬限值」,而是裁罰標準中有「微罪不舉」的共識,超速在十公里以內可酌情不處分,但這並非高公局權責。
由於各界對是否開放雪隧速限到一百公里,仍有異議,負責國道五號及雪隧的國道警察局第九警察隊表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速但未逾十公里,交警「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公里的寬限值已成為警方及駕駛人之間的「默契」。
不過,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他反對提高速限。他指出,加上十公里的寬限值,執法上可能一○二或一○三公里才開單,時速已超過雪隧的設計速限。
國九隊則強調,十公里寬限值的存在,不是讓用路人鑽漏洞,而是為了安全;避免用路人在高速行駛下,還得注意時速表有無超速。
國九隊表示,十一月一日起雪山隧道調高速限至九十公里後,如果行車未超過一百公里,國道警察將不會祭出超速罰單。但國九隊長邱忠源強調,「平安是安全的上位概念」,調高速限後,用路人在雪隧內行駛務必要以安全為優先,若超過一百公里一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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