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可可 wrote:小弟後天早上要自己一人從台北騎摩托車到花蓮旅行..住的是某靈長類動物名稱的背包客民宿...在花蓮市區 而且一個晚上才500塊 哈現在看到這篇文章 是想嚇死我嗎。 這個動物如果是猴子的話,您大可以放心唷
127旅者 wrote:因一時不查,住到不合...(恕刪) 其實兩個女生何必要省錢找不知名的民宿這種舉動本來就很危險加上只要800元還能期許它能有多好如果民宿都這麼棒飯店給誰住在您離開的當下我想您應該是怕退不了錢所以把鑰匙帶走了吧這樣真的很不妥並不是要您息事寧人但您應該把鑰匙放在房內然後反鎖當下重要的是全身而退至於退款再來協調把事情弄大了對您來說是很大但對對方來說絕對常常發生換個房間換個網頁還是一樣經營她是不會在乎的但對您來說又要擔心又要生氣就算我們挺妳有用嗎錢拿回來了難道能安心過日子嗎加上您說要給她教訓社會中有群人的生活方式我們是無法理解的您的行為是正義但真的是自找麻煩提告嗎不知道您是學生還是工作當您收到出庭通知您就會後悔了要配合法院的日期再配合一大早就要起來去到法院等等等等然後呢還不就只能要她還錢還能有什麼我個人贊成您的行為我只是告訴您弄的自己勞累最後也改變不了什麼的
127旅者 wrote:因一時不查,住到不合...(恕刪) 我覺得板主處理的方式很正確二個女生在外面, 人生地不熟的凡事小心點為上, 這種不合法的民宿不該存在才對這種很誇張的民宿, 就要立刻報警800元就不是錢嗎? 800就該住沒品質很髒的民宿便宜跟不合宜的住宿環璄根本是二回事請網友不要再講風諒話好嗎
127旅者 wrote:因一時不查,住到不合...(恕刪) 實在看不出來板主是個害怕的弱女子只是不爽房間太差,耍手段玩弄對方罷了~~~心理可是鎮定的很呢!管理室一手交鑰匙一手還錢有啥不可?對方也是女生不是?搞成這樣~~~鑰匙又交到警察局!把對方捉弄成這樣~~當對方拿到鑰匙後~~想當然而也是要捉弄回來的板主也不是要告對方詐欺嗎到底誰在恐嚇誰?我看是半斤八兩吧真有趣~!
妳自己一句話就顯示自己站不住腳了“自己的一時不察,住入了非法民宿”再說這麼糟糕的處理方式妳怎麼還有臉把這個過程PO上網臉皮真是厚極點自己都說了人家都爽快答應退回妳800元如果你在第一時間,把要房間鑰匙交回會衍生出這麼多問題嗎?又不是約在什麼荒郊野外自己沒誠信在先還理由一堆,實在看不下去一開始會選擇800元的民宿就顯示自己的貪小便宜去網路上查一下是不是合法民宿有這難嗎?事情的經過也都是妳自己單方面的陳述我倒是覺得黃小姐真倒楣遇到這種愛耍人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