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知本溫泉春節訂房糾紛一問



從飯店官網定不到初三房間只能從易遊網訂到

但是易遊網上面寫說春節訂房不可退訂不可改期
並且要全額付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今天看電視說高雄有業者也這樣,新聞說最高可罰150萬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6708

我從上面訂了初三一晚.但無奈家裡有事變成初三無法成行

現在他們只願意在網路代售(意思就是售不出去還是算我的)
或是我可以更改入住客人資料(也就是我可以自己賣給別人)

就是不給退也不給改期

現在距離入住至少也超過14天.我已用信用卡付清(信用卡那邊應該還沒付款)

我覺得一樣是放在他們網站上
等於是釋出一個訂房機會,為何只肯算代售 為何不給退.
我覺得這是不平等條約因此我沒答應.

想請各位集思廣益一下是否有解決之道.謝謝

(直接在這邊說要賣應該是會被移文)有需要的請再私訊謝謝


2014-01-07 22:25 發佈

cyho610 wrote:
從飯店官網定不到初三...(恕刪)


其實這已經違反了消保法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
之事項。

根據行政院頒布的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當中的第四點及第五點

業者接受旅客訂房後旅客入住前,業者(請勾選):

□收取定金新臺幣____¬元(不得逾約定總房價百分之三十)。

五、旅客解除契約時,應通知業者,並得要求業者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
(一)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而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是無效的

故樓主應直接向飯店表明解除契約

如飯店不願意退還可以再向當地的消保官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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