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是在這邊

已經確定是被砍除樹木了

整片光禿禿,可以直接看到海了

在原本前往海邊的沙上,有好幾道沙灘車的胎印

被剷除的地上目前種了小株的樹苗(那幹嘛砍原本的樹阿


以前沒有的車子 現在大啦啦的停放在這邊

沙灘出口處就插上好幾支雨傘,可惜沒拍到立著的『出租洋傘』招牌

左邊這支陽傘上印著 墾丁國家公園 海洋巡邏隊

洋傘後面用竹子搭了小屋 難道這些人就是 海洋巡邏隊嗎?


在屋子上的人就騎著沙灘車來回奔馳

立在出口處前(屋子後方)的看板, 現在看來真是諷刺

沒想到 香蕉船跟水上摩托車已經正式入侵白沙灣

右手邊的露營區有人在騎水上摩托車,
那顛那麼多礁石居然不怕,只能說膽子真大

話說 剛剛的看板不是也有說不能露營嗎?難道露營區就是合法的?
南灣已經崩壞了,為啥連白沙灣也要被這些水上(破壞環境的)運動染指,
難道就不能有單純可以玩水的沙灘嗎?
之前幾次來都有看見衝浪客,這次完全不見蹤影。

真不曉得墾管處到底在做什麼,那些玩水上摩托車、香蕉船的人在想什麼!
說不定下個崩壞的,就是滿州沙灘了。
JPHO wrote:JPHO大您好, 難得您這麼有心.
這是11月19日特地...(恕刪)
看來沙灘業者還是不死心, 持續在找機會佔據與破壞白沙灣.
倒是, 看到第4張照片(種了小株的樹苗), 覺得蠻欣慰的. 感覺墾管處是有處理.
請參考墾管處的回覆:
今天再次寫信給處長信箱: 得到的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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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先生:您好 您於2011/10/6寄給處長的電子郵件,經交由本處查處結果,答覆如下:首先感謝你的來信與關心,有關本案本處目前辦理情形如下: 1.本案除依法告發4次,另於100年9月21日將本案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檢察署已通知將開庭審理。 2.有關濫墾裸露光禿砂地等4筆國有土地,因大部份林地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屏東分處管有權責,雖經制止停工,仍函文該處儘速本於權責妥處。 3.另通知違規行為人依限儘速植栽,並建議植栽樹種以黃槿、欖仁、蓮葉桐、臺灣樹蘭、恆春厚殼樹、檄樹、繖楊、白樹仔、海檬果等海岸樹種為宜,期以恢復原有複合態樣之白砂海岸林。 4.案伺司法機關審理情形,辦理後續處理事宜。本處亦基於園區內林業用地容許範疇,函文明確告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屏東分處妥處,且該區域不得有逾越上述規定範疇或其他商業行為模式。 承辦機關: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姓名:技士、歐展昌 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19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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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重要的是要追蹤, 這些小樹苗是不是有被種起來. Or像很多行道樹一樣, 過不久就枯掉了.
若是這些小樹苗有被種起來, 倒是可以填補那個缺口. 也對沙灘業者擺明的講明, 他們不能在這邊硬幹.
接下來, 讓我們一起來持續的來關心與追蹤這些樹苗和白沙灣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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