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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遊,不是很開心的開始-民宿

我也來幫忙檢舉回報!!! +1

我也來幫忙檢舉回報!!! +1

管妹在這裡!!!!
想保留口德
就什麼都不要講

既然講了就直接說明哪一間
若是事實也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假如說的是事實,根本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若真的有口德的人,是不會說別人「爛」這個字的,
說業者「爛」就已經是沒口德了。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
客觀、具體的說出事實,至於爛不爛,則是由讀者自行評斷,如此既不會吃上官司, 也可以由讀者判斷要不要去那家店消費。
我有向店家求證
他的回應如下
主題: 請問你們停車要錢嗎
來自: 阿緯 於:2014/2/27 
內容: 春吶想去放鬆一下 去mobile01 爬文http://www.mobile01.com/waypointtopicdetail.php?f=206&t=3786404
如果是網友所形容的這樣 就太過分了
所以想向貴民宿求證
春吶那幾天還有空房嗎

店家回覆: 我想此客戶是當天現場訂房.而非網路訂房.
網路公告的內容我們有附車.沒問題.您只要網路訂房一定會附停車位.
當天現場客戶是喊價.可能溝通沒有說好比較抱歉.而我也沒有告知客戶有附停車位.如有請告知我們.費用我們加倍奉還.
.如您當天訂房.如果客戶不喜歡.我們可以馬上全額退費.無需強迫您入住.破壞您出玩興致.所有東西都有固定價格.要低又要好.業者賠錢.我想沒有人會想做此生意吧?
就是客戶價格要低.我們就會去除其他內容.來迎合客戶需求.我們也有與其他旅行社配合.因是原價加1成.因此有附早餐及停車位.那如果客戶要求非常低的價位.又要比照旅行社內容.哪我會請您在找找看了.現場買賣是你情我願.可以當場確認.不願意可以馬上全額退費.無需時後利用網路亂散播.行成一種網路霸凌.
那也要向此消費者說聲抱歉.照成您的不悅.
麻煩您幫我把文章上傳網頁.

以上為店家的解釋
我想板大應該是誤會店家了
就是愛SONY wrote:我有向店家求證
他的回應如下
主題: 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難怪哦
兩邊都是片面之詞啊
誰能證明真的是現場喊價還是網路訂房...
如果是我發文也不會明講店家的店名,店家告你毀謗官司一打起來不拖個一年半載才怪耶,光叫你跑法院就夠你煩了,文中已經有提示了,自己要去找答案吧,學校老師已將考試範圍告訴你了,你會跟老師說叫他乾脆直接說題目算了,有時候也要考慮別人的力場好嗎?
張小憲 wrote:
如果是我發文也不會明講店家的店名,店家告你毀謗官司一打起來不拖個一年半載才怪耶,光叫你跑法院就夠你煩了,文中已經有提示了,自己要去找答案吧,學校老師已將考試範圍告訴你了,你會跟老師說叫他乾脆直接說題目算了,有時候也要考慮別人的力場好嗎?

這是引喻失義,而且不負責任的說法和做法
要嘛當場和店家論個輸贏,或在網路上清楚指控
不然就該吞下來,最多私底下跟親朋好友抱怨
不該來這種陰險不負責任的發文
而且也傷及無辜其他店家的形象

這是考試嗎?!
學校考試只關係到你個人,不管你考幾分不會傷害影響其他任何人
樓主和你的做法是打烏賊戰術,先逃避訴訟,不管是不是會傷到無辜的其他人
然後即使指控不實或無證據,也不會麻煩上身,店家只能吃悶虧,無從替自己澄清或辯解
這是不肖同業和奧客最常使用的爛招數

不知你和樓主是從事哪一行業甚麼名字
如果有人看你們不爽也不負責任如法泡製
傷害你的行業或你的名聲,不給你們辯解澄清或認罪的機會
你會有何感想!?你也覺得很正常無所謂嘛!
你覺得公平嗎?

做個負責任的人吧!
個人看法覺得不明講店家只是出自認知
造成大家的口角真是不好意思
我也無心引發嘴砲

就像所說的,不是當事人也不知道是怎樣
這間民宿店名基本上講得很明白了

我這邊的登記方式是星期三老婆匯款1千訂房
星期六我再給尾款
當時的櫃檯是位小姐

至於出發點只是想要讓大家有吸收到這樣子的資訊
日後訂房可以有所警惕
樓主的文一看完,
google"墾丁大灣的民宿",馬上就找到那間民宿了.如果對墾丁稍微了解的人應該還蠻易找到的.
樓主的關鍵詞很明顯,我就是看準關鍵詞去聯想的.
找到那間後,再回頭看各樓的回文,才發現.........有點變危樓了!

打算今年淡季去墾丁住便宜的民宿試試,
現在發現民宿還留這一招,
多謝樓主的提醒,我們會先問清楚的,總價合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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