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主要希望業者看過後,請再多加注意訂位確認流程與顧客抱怨處理方式的改善。
2.本文內容均為屬實,且當日也直接與墾丁警察分局報案處理,並有當時手機錄影店家處理態度。
3.本人也於服務業工作,也不喜歡"奧客",所有對應方式也將心比心處哩,但店家態度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所以我才會採取強烈方式處理。
4.本文我將不做任何回應,所有是非自在人心,也請各位不管是支持此民宿作為或不支持者,不需做太多口水戰。
5.基於禮貌,本文店家我以"微逗留"來稱呼,相信看官都能略知一二是哪家知名墾丁民宿。
9/9更新:因版規要求正名,所以不能使用代替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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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29我與現在的女友相約墾丁遊玩,還記得那時訂了墾丁船帆石花園紅了民宿,當日颱風來襲,
我們冒著危險仍堅持出遊,也因為那次的出遊,我才與她開始相戀,也在那時相約明年還要再來住一次。
於是今年在5月份時,我就開始計畫8/29我們周年紀念要再次去墾丁出遊,雖然那次入住花園紅了有不錯評價,但從事服務業的我仍想嘗試不同的住宿經驗,也在網路與朋友的相關建議下,得知離花園紅了不遠處有一間知名民宿"微逗留",相當令消費者喜愛,網路上詢問度也很高,於是"微逗留"成為我這次旅行的第二選擇,還記得6/19時我在查詢"微逗留"的住宿時,發現七月幾乎全滿,八月前也差不多,為了以防萬一,我同時訂了花園紅了與微逗留,想說先訂再說,但"微逗留"撥電話去時有說明需先繳付訂金才能留房間,於是我選擇取消花園紅了,並於隔日匯款訂金2800給"微逗留"確認了訂位,此時心中的不確定感也都消除了,期待著出遊當天給女友一個驚喜。
8/28那天仍在公司忙著工作,心想再幾小時就要出去放鬆兩天,心情也漸漸放鬆了起來,晚間約末18:30,
"微逗留"來電(我有儲存電話),
微:您好,請問是周先生嗎?
我:是的妳好。
微:周先生今天的訂房有確認會過來入住嗎?
我:今天?我是訂明天喔!
微:恩~周先生不好意思,這邊訂房時間是今天喔(8/28),
我:不是喔,我訂的是8/29,因為是紀念日,我很清楚,你們是不是訂錯了?
微:恩...您有收到我們確認定房的簡訊或mail嗎?
我:我不確定喔,因為是6月份的事了,我要查查看。
微:好!周先生您查看看,我們也再確認一下。
待我查看所有信件與簡訊,我只有看到花園紅了的取消記錄,完全沒有"微逗留"的相關訂位紀錄。
此時"微逗留"又來電。
微:周先生我們目前無法查到相關簡訊或信件紀錄喔,不過我們訂位簿上確定是訂今天喔。
我:你們沒有紀錄證明又怎能確定是我訂錯?
微:不好意思喔,可是我們的訂位紀錄本是訂今天。
我:所以呢?明天都沒房間嗎?
微:不好意思,明天都是滿房喔
我:所以我明天去沒房間住就對了?
微:不好意思喔(像鬼打牆的重覆,但完全沒有想為客人解決問題的口氣)
我:我覺得你們處理的態度很差,目前並沒有證據是我訂錯,我為什麼要接受我明天沒房可住?
微:真的不好意思周先生,您的訂位紀錄就是今天,我想我們應該是用電話跟您確認的。
我:所以呢?
微:還是...我們把訂金退給您(注意!此時她說了要退訂金)
我:退了我明天還是沒地方住阿!你們是否應該協助我找個可以住的地方,至少我的假期不能沒地方住吧?
這不是你們應該協助客人的嗎?有找到房間就算了,我也不想再去追究。
微:恩...我們盡量找看看,我們再回您電話。
此時我也不想浪費時間,想說碰運氣看看,撥電話給花園紅了,好在老天爺也沒讓我失望,上次住的海景vip房還有,不加思索就請老闆幫我留房間,也跟她抱怨了今天發生的事(也很感念老闆能體會因為我想感受新的住宿體驗,而這次一開始才會取消他們民宿訂房)並告知他會請"微逗留留"拿訂金過去給她。
微:周先生我們有幫您訂到後面xxx民宿,vip房8xxx多元,訂金可以直接幫您轉過去(我聽到價格也倒抽一口氣。)
我:沒關係,不用了,我已經跟花園紅了訂到房間,再麻煩妳將訂金轉叫給他們即可,我也不想再追究這件事了。
到這裡~各位看官覺得應該就是事件處理結束了....
錯了!!!

微:周先生,不好意思,那~訂金我們會先保留,期待您下次再來使用消費。
我:你在說什麼啊?(我不敢相信我聽到的鬼話)

我:剛剛說要退訂金也是妳,現在又說要扣留我訂金,妳們是真的要激怒消費者才甘願就是了。
微:我們店長希望將您訂金保留,下次你可以再來消費。
我:不用了,我不會再去,也不想再去,妳把訂金退給我就ok了,可以嗎??
微:可是...
我:我不想再跟你爭辯這些,把錢轉給花園紅了,就這樣。
微:那..退訂金給您ok(現在又說可以),但要扣除100手續費,只能退2700。
我:為什麼?(我不解的提問)
微:因為您沒來住,也造成我們的損失,導致今日沒有這間的住宿收入,所以要扣100元。
這時我聽完了,我相信看倌們也會啼笑皆非,但我心裡是有千萬句三字經即將飆出來,但我忍住。
我:小姐,今日定位錯誤妳沒有任何證明是我訂錯,也沒任何確認訂位的信件與訊息,再者,妳們是
不是該再入房前一天就要在跟客人確認一下訂房,而不是當天已過訂房時間才連絡客人,再說,這個錯誤
沒任何證明是我訂錯,又何嘗我要擔負這個罪名{造成妳們訂房損失}
微:可是你就是沒來住宿阿,所以我們必須扣除你100元手續費
我:妳請妳的老闆跟我說(此時我聽到電話那頭有一位女生在咆哮說:告訴他我不退他了!!)
我:ok~我了解了~我聽到了!我想那應該是你們老闆,沒關係,錢不退了,你們等消保官去找你們吧!
微:不好意思,我們還是會退你2700,請你過來拿。
我:好,我會請花園紅了老闆去收,我不想去你們那!順便提醒你,如果你的老闆是這樣處理問題,你大可
去找份新工作吧。
微:真的不好意思。
之後花園紅了老闆說他們不願意退給她,要我親自去拿,好!我就決定去會會他們。
8/29當日至花園紅了入住後,我先聯絡的墾丁分局的警察,一位林大哥知道我的事情後,我也告知他
我先自己去處哩,如有問題我會立即撥電話請他來幫忙。
我與女友一同過去,對應的人不是昨日與我電話聯繫的李小姐,是另一名員工,知道我們的來意後,拿了一本收據,
上面備註{本人因預定日期與民宿認知有差距,故請林小姐向店家爭取退回金額訂金$2800扣$100手續費用,確認收到退款$2700無誤}的內容,
且那句{雇請林小姐向店家爭取退回金額}我完全不知林小姐是誰,也沒請"林小姐"爭取退費,從頭都是我自己在捍衛我的權益,不懂他們在想什麼?
當然我看完了也不想多說,請小姐叫他們老闆出來,小姐冷冷回應老闆不在,就是要照收據上寫的處理。
我回應她說我已經報警了,如果你們堅持這樣態度處哩,我馬上請警察來。
小姐冷冷回應說我連絡一下老闆,隨後他說ok你請警察來。
這下我更加驚訝了,這家民宿老闆娘真的是有在經營民宿嗎??既然事情要鬧大,ok!不久林大哥(警員)就開車前來,先了解一下事情內容,便問小姐:你們有確認的相關證明嗎?,小姐拿出手寫訂位本,就是這個,其他沒有,我拿出我6/19取消花園紅了的信件紀錄給林大哥看,我說我也沒有他們相關訂位紀錄,但至少當日我取消其他民宿的紀錄還有再,我的確是跟花園紅了訂8/29,也是取消那天訂房。
林大哥說這樣就退一退錢,扣那100塊有什麼意思,做生意不就求和氣生財,並請他打電話給他老闆娘,林大哥與她們老闆娘在電話中似乎沒有達到共識。
之後林大哥跟店員說,你就退給他們吧,那100元跟你們老闆娘說,我給,找我拿。
此時我跟女友得知林大哥要代出,我們便說不要了,這不是林大哥要負責的,既然店家這麼不講道理,我
們也不需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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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最後,還是由林大哥跟店家先要100元退給我們,當然,我也拒簽那張收據,還要我留身分證字號,
事後與林大哥交談,他反映這家民宿之前似乎也有一些顧客糾紛,當然我也不便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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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整個事件就是這麼離譜,店家負責人一直未出面。
當然各位看官也會覺得就100元,我幹嘛去斤斤計較?
其實,店家處理事情的態度很重要,如果是這樣的蠻橫無哩,我又何須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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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上是我的個人經驗談,也希望不要有下一位消費者身受其害。
9/9更新:很感謝花園紅了接訂房的小姐,即使知道我並沒有首選他們民宿,但還是很樂意協助我們訂房,也願意聆聽我們的抱怨,兩次住宿的經驗都不錯,也讓我留下深刻的回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