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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訂房的無奈

好不容易安排六月暑假前一週的假期,也訂了悠活兩房兩晚,,費用全付清了
但是最近悠活被媒體報導違法營運,先不管飯店合不合法問題,
媒體一報,凱薩與夏非假日都沒房了,才5月初耶!!
悠活能繼續營運多久,也沒人知道,
要停業就快宣布哪天強制斷水斷電,好讓我們趕快安排替代行程,
有多少旅遊同業都是同樣頭痛這個問題,今年暑假墾丁肯定搶房搶很兇,

剛剛含淚的報完稅,真不知這群人在幹嘛??

2013-05-05 22: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墾丁
不誇張....小弟去年3月就訂8月的夏都.本來想訂凱薩的房間.可是我要的房型居然沒有了..
只剩下單價要1萬以上的花園客房
所以只好改訂夏都單價8XXX多的房間.可能是小第一次要訂3間房所以才沒有房間了吧.只是小弟覺得3月訂8月會訂不到真的有給他誇張.悠活整個環境不錯.很適合帶小朋友在飯店裡享受玩水的設施.女兒4歲時有去住過樓中樓家庭房.去年女兒14歲了去住夏都.原本還說不要去玩水.結果一進房間看到無邊的大海.啥都不做立馬換上泳裝衝向海邊去玩水.還說完游泳池很遜.....
有10歲以下的小朋友住悠活不錯.凱薩也很好.如果都成年了可以考慮住夏都.夏都的服務還不錯喔

senned wrote:
好不容易安排六月暑假...(恕刪)


趕快親自去一趟悠活說要退票退費吧!
我也是訂6月第二個星期的假日,不過打電話去悠活確認,他卻說沒有被停業
可是我心想,該不會要出發的前一星期才被停業,這樣我要去哪訂房間?
為什麼政府犯的錯誤要房客來承擔阿????
已訂凱薩三天兩夜 + 悠活兩天一夜

現也在觀望是否要退掉悠活,但凱薩相關期間都是候補

不過我是買票卷+線上訂房確認


到時我看也是有變數,現在輿論這麼熱烈



就看悠活的政商關係了.....



小朋友去墾丁都指定要住悠活,
我想到時候悠活真的出狀況,凱薩又沒空房,其他飯店家人又不滿意,
今年就只好放棄去墾丁,轉往綠島。
我也是苦主之一,已經訂了五月底的星期六住悠活,透過旅行社訂房,全額付清,現在想要退,旅行社說要扣30%的訂金,這一扣就大約2600元了,若要和悠活的人談退款問題,透過旅行社還要給300元的仲介費,今天新聞已確認要勒令停業,真不知我辛苦賺的錢拿的回來嗎?樓上大大說的很對,為何政府的錯卻要我們消費者承擔,打去悠活詢問,只會說目前營運正常,問題是我們訂的日期又不是即期的,誰知道到我們要去的時候會如何?真的很無奈......真不知要如何?好好的一個旅遊,卻搞成這個樣子...
建物免拆!悠活「就地合法」無效 停止營業追不法利得
NOWnews – 2013年5月6日 下午8:35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業」引發爭議,環保署今(6)天下午邀集墾管處及屏東縣政府3方會審,釐清責任,歷經快3小時一一比對法條,晚間最終做出處分,環保署認定,悠活6區「集合住宅」當年興建雖不須環評,可免拆,但後來「就地合法」取得一般旅館使用執照有瑕疵,無效,要求停止營業、停止使用

悠活麗緻究竟該不該做環評?關鍵在於環評法的立法、修法時程,由於環評法是在83年12月底才公告實施,而子法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增訂未滿1公頃者得免實施環評則於86年8月13日上路,悠活6區全都符合免環評規定。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表示,經過一一比對,悠活1到6區,當年共分為兩批向屏東縣政府申請集合住宅,第一批3區是在83年4月24日提出申請,分別於84年5月17日、6月10日、6月12日取得建照,並不需要環評。

至於第二批的3區,則是在85年3月15日提出申請執照,並在86年9月22日取得,由於時間點「卡」在增訂未滿1公頃者得免實施環評的新舊法規期間,依法也必須「從優、從新」適用免實施環評規定。

雖然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時,為解決住宿供不應求,允許國家公園內既有已存在且違法使用的旅館設施就地合法,不過,蓋「集合住宅」卻當「旅館」賣,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不諱言,悠活麗緻的出發點投機。

葉俊宏強調,悠活麗緻的1、2區「就地合法」取得一般旅館使用執照的過程仍有瑕疵,經3方會審共識,認定有刻意切割、規避「開發面積超過1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作為,許可無效,必須停止營業、停止使用,並追繳自95年以來的不法利得。
我也是訂六月最後一個禮拜
之前想說墾丁暑假很熱門早點定
結果怎麼會這樣
不過悠活並不是全區都屬於違法
今天看新聞應該是有最後一部分就是新的法令實施後
不過今天這新聞會被報導成這樣
感覺有怪怪的有人故意炒作,說句難聽一點
悠活今天事件有比關廠工人影響還大嗎
結果沒有主管機關來協助關廠工人,反而大陣仗的來處理悠活的事情
如果照悠活的標準,墾丁不合法的飯店台多了

別退訂 都要賠錢了 還敢扣款




收處分書起停業 消保官:旅客訂房可退費

 不過,即使勒令停業消息傳得沸沸揚揚,悠活麗緻行銷公關經理李鸝慧表示,日前遭環保署要求停業後,還沒接到要求退訂的電話,渡假村仍會照常營業;悠活今天仍在官網發出聲明,強調民國85年取得建照、88年全部建畢並取得各區使用執照,當時法令未要求要做環評,14年來也沒有擴建。

 對於業者售出的高價會員證及旅客訂房權益如何確保,消保官表示,若悠活麗緻真的停業,消費者可依定型化契約要求退還訂房費用,甚至可據民法向業者求償。如果改訂其他業者房間而增加衍生性費用,悠活麗緻也須負擔賠償責任。


烽火連天 wrote:
我也是訂六月最後一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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