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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客需要注意事項,以免被房東告

本人住北部,因私人事務在日前需前往高雄一趟,抵達高雄車站當天晚上計畫入住在背包客圈內頗有名氣的、以水果命名的背包客棧。當我走到該旅社,看到有一個年輕的妹妹站在門外(看起來約二十出頭),一副很愁苦的樣子,我便上前詢問,誰知道從此就是惡夢的開始....

因為抵達高雄車站的時間已經是半夜了,而該旅社房東的服務時間只到晚上十點,之後一律不回應門鈴,也不接電話(他們要休息,情有可原,只是若半夜有緊急事件需要聯絡房東,可能會有一些問題,不過這是題外話)。這位妹妹說她來自大陸,第一次在網路訂「民宿」,所以不知道規則,現在因為進不去大門很煩惱。我要了他的訂房確認email看,知道她的確是在當天有訂房,我就想先讓她進來,免得在外面受凍(咦?)。讓她進來大廳後,我也開始幫她聯絡房東,但是果然跟她說的一樣,怎麼樣都聯絡不上。這時有另外一名住戶也從外面進來,知道情形後,也跟我們一起想辦法。但最後我們所能想到的權宜之計,也只有讓她暫時先睡在沒有其他人入住的房間,等到早上房東來了再說(她是訂兩個晚上)。

在這邊先說後話,我這樣是錯誤的示範,因為說不定這個妹妹是職業小偷,如果她晚上偷了其他房客的東西又成功逃脫,那我絕對會有法律責任。只是我當時沒想太多,只是想要幫助這個可憐的弱女子...

沒想到房東夫婦其實住在三樓,我才剛把行李卸下來,到一樓刷牙的時候,他們就下來巡房,就被這個她們沒有預期會出現的妹妹嚇到。之後我在一樓就聽到樓上傳來很大聲的責罵聲。我還在想,是怎麼回事的時候,房東夫婦就氣沖沖的走下樓,看到我就問我是否是某某床位的住客。我說是。女房東就開始劈哩啪啦高分貝的罵我犯法(我很擔心其他住客會被吵醒,但她顯然不在意),可以叫警察來抓我。她說之前這裡遭過小偷,所以他們覺得我這樣是在使其他房客暴露在被偷竊的風險中。我可以理解他們的意思,所以我也跟他們道歉。道歉完,他們情緒有比較緩和。看到男房東有笑容,我就覺得比較放心可以說一些我的想法。我很和緩地說:「我知道我不對,但是不是可以用比較和緩的口氣來跟我說。我想我是能夠接受的。但如果你們一開始就是很大聲,我會受到驚嚇。」 講到這邊,男房東就暴走了,本來和善的臉突然換了一張,用更高分貝的音調喊著說:「不然你是要怎樣啦!來啦!叫警察啦!$#%#^%$&$^&*誰不知道你來住這裡,就是因為這裡便宜嘛~~」他們又說:「我們不做你生意了,我們退錢給你好不好?請你離開!」我覺得不妙,為了顧及到我的人身安全,我就鄭重鞠躬道歉。他們才又恢復平靜。在這過程當中,那個小妹妹一直站在旁邊試圖要緩和氣氛,一直說是她不好,我不是惡意要違反規則,只是好心等等,但是房東夫婦沒有理會她。

後來我想了想,要在這裡住一個晚上,實在讓我覺得很不安,很心煩。所以就詢問房東夫婦,是否可以讓我退房,我走。他們面面相覷了一下,然後就有點猶豫地答應。我拿到退款之後,在整理準備離開之時,男房東一直對空氣碎碎念,講一些貶低性的形容詞,但沒有指名。後來女房東在我離開之時,還跟我要身分證看。我拿給她看,她就拍照下來。我心想,我只是給妳看,沒說答應讓妳拍照啊。但是我真的不想繼續激怒他們,不知道會有怎樣的後果,所以拿回身分證之後,我就離開了。

還好這位妹妹真的是住客。如果她不是,房東夫婦一定會叫警察來,我就麻煩大了。

所以很感慨,原本是這個妹妹被困在門外,沒地方住。我好心幫忙,最後卻是她可以住下來,我卻離開了。

後來得知,房東夫婦似乎也把這個妹妹趕走了。

說這麼多,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像我這樣白目。但也是有一些怨言,我知道我錯,但真的有必要這樣對我惡言相向嗎?說實在的,我活了三十幾年,還沒碰過做服務業的這樣對我大吼大叫地羞辱。但誰叫我有錯在先,只能摸摸鼻子把怒氣吞下去.....
2015-08-07 2:30 發佈
想讓這房東嚐點甜頭嗎?
1.向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查詢有無民宿營業申請?若沒有,涉違法營業!
2.向國稅局查詢有無營利事業登記證申請?若沒有,涉逃漏稅!

交通部觀光局旅館及民宿管理系統(合法旅館及民宿查詢)
http://tourism.kcg.gov.tw/tw/index.asp?au_id=48&sub_id=7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所屬單位
http://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2378

andrewtsai7777 wrote:
我知道我不對,但是不是可以用比較和緩的口氣來跟我說。我想我是能夠接受的。但如果你們一開始就是很大聲,我會受到驚嚇。


這些話其實沒有必要說, 他飆也飆過了, 站在承認理虧的立場, 多說多錯.
對於一個得理不饒人, 才發飆過的人聽起來,
這些話就是拐個彎在告訴他: 我是錯了, 但是你本身有也有小問題.
於是他就暴走了.
建議您可以採取二樓的建議辦理

1.向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查詢有無民宿營業申請?若沒有,涉違法營業!
2.向國稅局查詢有無營利事業登記證申請?若沒有,涉逃漏稅!
交通部觀光局旅館及民宿管理系統(合法旅館及民宿查詢)
http://tourism.kcg.gov.tw/tw/index.asp?au_id=48&sub_id=7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所屬單位
http://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2378
謝謝二樓給的資訊~~ 很有幫助!!
剛剛去查,好像真的沒有營業登記耶~~~
投二樓讚成一票,該房東根本無心服務客人.
建議樓主投訴,不要讓他繼續搗亂
想賺錢又不想付出,那就不要賺的那麼累 我們讓他回家休息好了


想讓這房東嚐點甜頭嗎?
1.向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查詢有無民宿營業申請?若沒有,涉違法營業!
2.向國稅局查詢有無營利事業登記證申請?若沒有,涉逃漏稅!

交通部觀光局旅館及民宿管理系統(合法旅館及民宿查詢)
http://tourism.kcg.gov.tw/tw/index.asp?au_id=48&sub_id=73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所屬單位
http://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2378
既然花錢住民宿,
有些事就要看開點,
既然說22K只能請猴子吃香蕉,
花少少的錢住一晚又想要有怎樣的品質?

andrewtsai7777 wrote:
當我走到該旅社,看到有一個年輕的妹妹站在門外

可否請樓主先說明一下,樓主和那位年輕的妹妹一起在門外,樓主也是半夜抵達高雄,甚至比她晚到門口,為何樓主可以入住,她不行?樓主是如何先check in的?

不管是訂哪一種等級的住宿,
在不是正常的入住時間(一般是18~19點之後),都應該先行連絡告知,
飯店是如此,民宿更要先告知到達的大約時間(民宿不會有人整天在櫃台等)
還有些飯店甚至明文規定幾點之前未check in,飯店有權轉賣給其他客人之類的…

雖然樓主有說承認自己有錯,
但以我個人看這篇文章的角度,樓主好像並不是真心覺得有不妥,
只是口頭應付而己,不然不會來發這篇,主要抱怨店家的態度,還想去檢舉,
突然覺得該旅社,那時候應該叫警察的.

我個人是覺得這家還算有責任感的住宿,有巡房保障入住的品質,
可能有些人會解讀成是否有多帶人而少收錢,
但不管如何,這確實是確保入宿品質的一個動作.
而且後來樓主要求退房,也退費給樓主了.

個人對高雄不熟,猜不出是哪一家住宿,還請樓主提供正確資訊,以後去高雄的話可以參考,謝謝.
正確名字打出來,幫他們貼到對岸馬蜂窩
別再說甚麼最美的風景是人了,感覺沒景點看才會這樣說
太多取暖文,都是把自己講的很委屈,把對方形容的很惡劣,除非有明顯證據,否則這種片面之詞,看看就好.


尤其又不敢把店家全名寫出,你是怕被告要付法律責任嗎? 如果你講的句句屬實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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