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shi wrote:
當然我也希望有人可以...(恕刪)
當然我也希望有人可以去"關心"這些觀光界的老鼠屎,由其實這些不遵守法律的"第三者"(那司機與其兼任導遊的老婆),他們也是對台灣觀光有很大衝擊的害蟲...
A:請問版大參與該團行程前,有確認過該旅遊公司有無登記合法經營之公司行號?若是有的話你可以投訴消基會。
但回到飯店本身,雖提這是提供低價住宿環境的飯店,但個人認為低價也該有低價基本的條件。今天低價的住宿價格與品質絕對成正比,消費者如果知道住宿房價只要 800 元,那自然不會奢求裡面還有按摩浴缸或是液晶電視,這是基本的對價,大家應該也都可以瞭解。
但我個人認為,今天住宿的人即便是付 500 元、300 元,當交易的關係成立之後,該有的公共安全、消防、清潔與衛生環境,不是應該是法令規範最基本的項目嗎?難道付 800 元住宿,就必須在骯髒、蚊蟲孳生、消防通道與消防設備都一蹋糊塗的地方住宿?,也別告訴我南部人可以接受這樣的狀況,我絕對不相信!
A:如果版大在住宿之前或住宿中就知道公共安全、消防、清潔與衛生環境都不是合格的狀況下就要立即向的跟導遊反應,千萬別受了氣後再來這裡發洩心中的怒火。
這種基本的安全與衛生,是經營飯店業者該有的職業道德與營業良知,開設飯店是要提供一個住宿環境,但這個環境絕對不是消防不合格、衛生不合格、清潔度不合格的環境,如果連這些基本的項目都無法做到,那乾脆不要營業,不是嗎?
A:其實版主的問題跟是哪沒有關聯,就算一切都合乎法律規範,台北衛爾康台中的阿拉會燒死這麼多人嗎?法規沒有漏洞嗎?
旅遊時本來就應該CHECK行程、飯店、聯絡人資訊,不是嗎?
        內文搜尋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