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jt wrote:
我先聲明我不是來討拍的,我是來講事實
1. 時間2014/03/09
地點高雄義大星巴客
2. 我進入店內三分鐘左右就遭竊全新coach手錶乙只
3. 其店經理口氣惡劣 明知無法提供有效監視影像還刻意不告知,影響警察辦案
4. 要我一個孕婦(挺一個大肚站了快兩個小時跟她們輪流對話)自行負責,目前避不見面也無道歉。
5. 當天兩位值班經理也無法提出有效解決方案,讓我對星巴客的人員訓練感到質疑,目前也無人出來道歉
6. 警察先生到場也說明白沒影像是無法抓人,所以報案也沒用
7. 當場警察先生也請兩位值班經理應該打電話請店經理出來道歉
8. (她在電話中誤導我以為有監視器可以報警抓人,整整一直聽她跳針暗示我一個小時半)
9. 結果值班經理卻回應我找不到人 ,允諾我隔天會找到她
10. 我當下也請樓管一定要告知店經理出面道歉 。
這不是我印象中的星巴客人員素質,高雄義大店的店經理和兩位值班經理真的是顛覆了我的印象,與其說我在星巴客糾紛不如說比較像到菜市場買菜糾紛,那些經典對話令人無言到了極點(os也讓孕婦怒到頻頻宮縮都快生了)
11. 時間2014/03/10
12. 高雄義大樓管晚上07:50打電話來告知找不到店經理,電話無人接聽,連她有沒有上班也不清楚
13. 但卻告訴我無法保證找到人,(os 我想的和大家想的是一樣,不是找不到是根本不想出來道歉,扯)
14. 高雄義大星巴客店更誇張一通電話也沒打來說明有無找到人。(更扯)
15. 高雄義大店經理妳真的是誇張到了極點,我知道妳怕我要求賠償所以一直故意在電話中一直誤導我有監視畫面可報警
我覺得妳真的非常不適任這個位置,不會危機處理也不敢出面道歉,這間店有妳帶領真的是悲哀
開版樓主其他樓層回應
#4F 重點在 誤導我有監視器畫面報警,不在保管
#6F 看不懂是嗎?我要求她爲隱瞞不告知有無影像和對我大聲大叫要我掛電話道歉
#9F 店家有無影像提供本來就該據實告知我,警察先生說沒影像報案也不可能找到人。
扯的是店經理電話中說可以提供影像看的到鬼祟的犯人,扯到現在還不出來爲她說過的話負責,誇張
所以去星巴客請提高百分兩百警戒,因為小心慣竊神偷在注意你 ,因為店家是無法提供有效影像讓你報警的。
#10F 說真的沒影像報案,他還真的無從辦起 不是嗎?警察先生跟我說報案當然可以只是浪費我的時間罷了
#14F 看清楚重點
沒裝就該承認。
我不見什麼東西跟她們沒裝監視器卻一直誤導我有裝有什麼關係 。
我在哪不見就找誰。
我孕婦吃什麼喝什麼跟這件事有任何關係嗎?理智去想好嗎!
#16F 手錶是當天在義大專櫃上購買,裝盒未拆放在手邊紙袋內
是不容易偷拿的位置。
值班店長當天允諾會向上呈報
目前也沒有任何人來電,連店經理人也完全消失,所以可想而知她們當天到底用什麼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
#18F 重點在
沒裝就應該承認,而不是一直誤導我有,而等報了警才知道沒有,卻到現在一句道歉也沒有
該苛責的是小偷,不是我
治安?別扯太遠了,世上沒有零治安國,今天重點在沒裝監視器卻一直誤導我有裝,她沒有爲她言行負責
#25F 重點在哪 ,我前面已說明很清楚 。她誤導我有影像可報案。
我要報警要有影像才可能有希望找回 ,不是嗎!
影像清不清楚能不能夠協助警方辦案跟她必需爲了誤導我有影像跟我道歉無關。
#29F 對話時我有錄音,你真想了解內容,我們約時間我可以讓你聽。
#32F 動機 ,讓我認為有希望找回,報警後就不關她們的事 。但是我只想有影像可給警方辦案。
對話有一小時半,無法完整寫出,我本來就沒要分化你我,只是陳述事實 。
所以你看的懂重點就好,無需站誰哪邊
#35F 錄音放上來是興趣?!
#37F 坦誠了嗎?!並沒有。
義大的黃姓樓管也承諾今日會打電話來告知我後續發展,今日卻沒打電話過來,扯
#40F 重點看清楚。看了還是回與重點無關就不要再回了 。
道歉了嗎?!根本沒道歉結什麼案。
沉靜1234 wrote:
所以你的訴求是要求經理道歉,然後賠你一隻錶?
還是整件事情,錶被偷已經不重要了!!
誤導你有影帶才是重點?
我自己的親身經驗,那位警察根本懶得接你這個案子
沒有影帶不是不能報案的條件....
我希望你能回想當時的狀況,你是否跟朋友聊天?當時的你是否再滑手機?
旁邊是否有人講手機在你旁邊晃?紙袋是否不在你的視線範圍內?
我會這樣講,並不能幫你找回錶
只是讓自己以後減少掉東西的機率.....
說真的,要店經理跟你說聲對不起太簡單了
但要他賠錢是完全不可能的!!!
還是你只是要一句"對不起"而已?
我想樓主要的就是要星巴克因為誤導有監視錄影而道歉,這樣不知道你看懂沒!?樓主從沒說要求經理道歉,然後賠錶?難道你也是在星巴克上班?

這種時候錶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奇摩子,懂嗎?

首先,有幾個大大們看的蠻仔細(起立拍手)外加感謝^_^
有關這次星巴客失竊也不是我是首例。新聞有報過其他的(筆電事件)
首先我發生後立即向櫃台告知我在沙發休息區三分鐘內被竊。我的認知是有影像必定有些希望找回,因為時間我是這麼的確定。但店經理明知沒有影像卻不斷在電話中說會配合警方給全部影像,而她一直強調只有經理以上才只道監視器裝哪 ,表示現場值班不會清楚,我問有沙發休息區的嗎,又一直跳針,回說配合警方(她根本沒回答我的問題),我說你們有沒有裝就回答我,不然以我的認知沒影像根本完全不可能尋回也沒報警必要了 (沒影像報屁),回我配合警方(吐)我與她說明我陪過朋友報案,我明白有影像才能找回、 、、之類的,否則我只是白忙一場 。她還是一直跳針回答。我說意思是有沒有?她還是跳針。其間被我問到生氣還大聲大叫要我掛電話不要再問。中場又是一陣跳針回答,我最後帶著不相信的相信她有沙發區影像,我報了警。結果警方到了,值班經理給我和警方看門口、櫃台、機房的影像,就說沒了就這樣,警方就已經搖頭了說這樣的影像根本抓不到,可以報案但百分百沒法抓人(非常強調) 。接下來我請值班經理打電話給店經理想問她現在是怎樣(耍我嗎?) 我又等了30分鐘左右, 只聽到值班經理說還是找不到人 。結果警方看不下去跟值班的說應該要請店經理道歉,我一直被浪費時間結果又是空歡喜,值班經理當場也幫我寫客訴表表示一定會繳回總公司(應該不會繳機率高)也表示找到人會告知 (結果當然沒有,石沈大海啊到今日也是)義大樓管也表示找到人會告知我,隔天樓管有打電話來說一樣找不到她,也說本來就沒有一定保證找的到人,我說你當天有答應 ,他回說隔天會再告知我(結果當然也沒有再打電話來)。
她該不該道歉,需要看她個人品德教育如何了
有疑問的 ,我之前都有回答(除非沒問過的)。
酸民就要看又要回 ,我就有空再回或者就先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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