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mmer wrote:
店家和客人是有互相選擇的權力,但是目前是店家制定了訂位規則,客人遵守了規則,而店家沒有遵守規則,這是違反契約精神的,當然也許只能從道德層面譴責,然後用腳投票。自己自由玩弄自己定的規則,這不是真正的權力自由,是狡詐。
以本欄案例為例
並沒有進入「契約」的階段
頂多只是顧客與店家「相互探詢」階段而已
簡單說,若顧客交了訂金了,那才是進到「契約」階段(即使沒有兩人坐下來約一份合約)
店家的「規則」也僅止於在他店內實行而已
其位階及嚴肅性,遠遠遠遠不如國家公佈施行的法規
簡單說,我也很不齒這店家的行為
所有客戶受到的鳥氣,絕對可以四處幫他反宣傳
甚至天天到他店門口抗議、脫褲、舉白布條都可以(但注意不要進到他私人領域)
但是,店家有選擇客人的自由
與客人有選擇店家的自由
兩者是完全對等的
fsw437 wrote:
以本欄案例為例並沒有...(恕刪)
nope...
口頭的契約是應該遵守的,不用“定金”
“一諾千金”就是這個道理
可惜說話不算話的太多,這個社會才糟糕
還是那個意思,訂位事件發生的關鍵點不是自由選擇的問題。
否則,就是我把你騙了,你活該受騙是你的問題,你有自由選擇不在我這裡受騙的權力,所以即使我把你騙了也是你的問題,hoho。
另外,這裡店家和客戶的地位並不對等。很簡單,客戶不知道店家要把座位讓給大客戶的“潛規則”。如果早知道這樣的“潛規則”,當然可以自由選擇不去那裡定位,也犯不著這後面一堆事。客戶幼稚麼?不覺得,因為客戶在遵守公開的規則。
但一再詢問
只會讓店家覺得為難
規定就是規定
沒辦法例外
沒有規矩何以成方圓
加上您過度詢問
店家一定會拒絕
因為這樣的訂位很煩
店家會有這樣的感覺
1.學生客
2.金額低
3.吃很久
4.可能不會來
當然店家這樣當然不對
但現實就是現實
店家就是以營收為考量
今天收了這組大人數的客人
但並不能坐滿包廂
對營運並不會有正面的效應
因為人數不夠多
但還是先說
這是我個人感覺
並非店家的意思
在網路上看這麼多文章
發現很多都是訂位產生的問題
在此順便一提
如果要訂位成功
可以釋出善意
先以店家的規定為考量
譬如說何時開放訂位
譬如說基本要求要守時
然後也可以跟店家說
您可前往支付訂金等
一般的訂位
客人都忘了
店家承擔了所有的責任
從接通電話開始
要態度好
要準確
要記錄客人的要求
要在時間到達前準時把位置準備好
如果有個環節疏乎了
就會被上網罵
但
當客人逾時
甚至不到的時後
店家就只能自己承擔
有誰看過店家把訂位沒到的客人
上網貼電話罵
沒看過吧
所以在接受訂位時就有很多的措施
這是為了避免產生損失跟不愉快
人性就是如此
是合理的保護自己
所以
希望所有店家
能以消費者為考量
但
也提醒當消費者得的每個人
都能先有基本的素養
如此一來
就會良性循環
每個人都用餐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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