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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買m320的朋友的一個資訊,保護您的權益

我從3/21日在PcH預購m320至今這是最後的回覆

給買m320的朋友的一個資訊,保護您的權益

很扯

3月21日訂貨到說4/9日出貨

改到4月11日在改到

5月9號

在改到5月16號

好好笑喔

無誠信的商店

我真的不敢再跟他們做交易了


*消基會呼籲
一、對消費者:
消費者於業者推出「預購」活動時,應抱持理性的態度,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就支付定金,因為誰也無法預料該業者會不會哪天就無預警歇業了!萬一果真如此,消費者將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
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根據《民法》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因此假設展開預購的業者未於約定交貨期限交貨,可依照同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並且由於此一契約之不能履行,屬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消費者可依249條第三項,要求受有定金的業者加倍返還定金!
根據預購D7000的消費者表示,當時於攝影展上已繳交定金,因此消基會建議該等消費者,立即以存證信函催告經銷商於相當期限內交付商品,讓業者能有所警惕,不要再以類似的手法操弄促銷活動。
二、對業者:
無論於預購時是否要求消費者支付定金,如果沒有足夠的供貨量或明確的到貨時間,業者即不應該對公眾大作廣告,否則就有構成廣告不實的問題,根據《公平交易法》第41條,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若逾期仍未改正,則可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另外消基會也呼籲業者,應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的規定,於任何促銷活動進行時,提供正確的交易相關資訊給消費者。
2014-04-11 18:01 發佈
我和樓主的狀況是一樣的,本來玫瑰金換成香檳金,會補償一個皮套,出貨會提早到4/11日,訂購序號少你200多號,今天也是還沒收到,越來越沒耐心了
無言,我也收到了簡訊,延到五月。為了一支手機等50天,真的離譜,再多的贈品,也會取消訂單,白忙一場。
我的更扯, 4/8 通知出貨 到現在貨在哪裡都不知道,問P家回答說廠商已經在4/9日送達,管理中心都沒收件記錄,而且者幾天也都沒有送貨公司聯絡
現在除了退訂:
或是繼續等:
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處理阿
無耐


glasal wrote:
我的更扯, 4/8 ...(恕刪)


這真的有誇張到
到底在搞甚麼東東
原本期待了一天...
想說今天沒收到,頂多下星期一一定會收到了..
誰知...
''香檳金 貨量充足並可於4/11前優先安排出貨''??????
誰可以翻譯一下這句話啊??????
那個峰 wrote:
原本期待了一天......(恕刪)

他後面忘了加一句
"騙你的怎樣"
多送1張 16G ? ← 不知道有沒有看錯.....

pony8889 wrote:
我從3/21日在Pc...(恕刪)


靠 真的扯耶 我的狀況跟你們一樣
好險我前天看上了ASUS 6吋的那隻就退了

不然我今天一定一直在等宅配
話說剛剛市集看到有兩隻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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