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nder01 wrote:
1.附上附件是01規定的,又不是小弟的主張!
2.觸控最容易做上手腳,手指沾上一點膠水,很輕易就可以做到影片中的效果了!
3.第一次發文會去貶低嗎?
4.請附上維修單!
5.如是真的!那麼只是單純的機王,換一台很難嗎?
6.請問樓主的用意是?
7.買手機要慎重考慮什麼?
8.這一類文章很多,每個都是說第6天?
真剛好!
其實我不瞭解這位仁兄是在不滿啥,是護機大隊嗎?
話說6千塊的東西跟60萬的東西都有可能買到瑕疵品要退貨,買到瑕疵品不滿是正常的,貼抱怨文也是個人權利。假如你認為這是工讀生貼文,就請你想辦法找出證據來。
因為原樓主不想回應,所以我幫他回一下。
1.我個人沒在貼故障文,所以我也不清楚這規定,我想他很少上來應該也不知道。
2.你不信的話,問問原po願不願意,勞駕您今天來台大附近自己試一下,你可以拍一段你認為「沒造假」的影片上來打臉。
3.他又沒錢買高級品來貼開箱文

4.鑑賞期直接退幹嘛要送修?
5.同上,因為用沒幾天就故障怕到,所以不想換直接退。況且換貨後鑑賞期剩一天,超過就要送修,誰知道會不會衰到又故障,送修手機又要等。你要不要注意看一下他有講理由?講白了就是不信任感已經造成。
6.你的用意又是什麼?我猜他就是覺得不爽所以才來貼,行嗎?
7.沒法幫他回答,不過跟你有關嗎?
8.沒買M320,所以我也沒在追這類文。不過M320又不是什麼旗艦機,比如Note或M8之類,感覺不出來有什麼好去找工讀生來貶損之類的。我旁邊另一個同事買M320,用起來就沒問題

..結果這傢伙,自己說不想回,又跑來回..

退貨再重訂 其實就是新的七天囉
因為是新的一筆交易了 沒缺貨的話可以參考
-----------------------------------------------------
補充
替樓主查了一下,消保法第19條有說明7日可"退貨"
但發現消保法中對於換貨的規定沒有著墨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網站查到 業者並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你"換貨"
(以下節錄)
三、郵購、訪問買賣之退換貨
在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情形,除了有前揭一般買賣規定之適用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消費者在收受商品後7日內,均得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而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係消保法賦予消費者在此種特殊買賣下之特權。
但亦如前述,雖消保法規定有無條件退貨(解除契約)之權利,但業者無與消費者另行成立買賣契約之義務,惟若業者尚與消費者成立其他郵購或訪問買賣契約,則仍有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適用。
-----------------------------------------------------
簡單的說,退貨是法律規定的保障,換貨是店家給你的額外選項(規則也是店家自己定),
但這個額外選項的陷阱就是,你還是沒有"退貨",七天照跑,所以才會剩1天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