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德烈波伽利 wrote:
台南市擺攤,佔住人行道是合法的嗎?...(恕刪)
當然是不合法的,就跟十字路口擺地攤的一樣,是可以叫波麗士大人來取締,只是…一來不曉得有沒有人檢舉?二來不只台南,台灣各大風景區附近都會有這種情形,要抓抓不完,應該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別太誇張就好。我有想過,也許波麗士大人有每天請它們吃一張罰單,不過照店家生意好的程度…應該是…九牛一毛。另外很好奇的是…怎沒人去跟國稅局檢舉它沒開發票?營業額百分之兩百超過應開標準…還是有哪個人要來做個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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