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DIALYNN wrote:
老闆娘回答我:「上次是我沒有跟妳收的吧!」
我說:「上次我有問妳,是妳自己說,妹妹不用錢的!」
基本上我會認為我賺到.....幹嘛為那40元氣到內傷?
店家的規定是有瑕疵的,我是會當場建議老闆,不足學齡的兒童或是12歲以下都算?要解釋清楚不能有模糊空間,這可以避免消費糾紛~
如果善意提醒,老闆還是用不好的服務來反應,這時候大家會跳出來幫你說話的~
息怒!! 息怒!!
嘉義只吃過三家牛排,小時候體育場夜市還有的50元牛排,年輕聚餐時去的故鄉牛排館,請客時候去總督!
教父說:不要讓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錯~兒子麥口!堅強點別撒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