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sonlai wrote:你說的是沒錯...(恕刪) 前面說不要用都市眼光看漁民,後面又說要海巡嚴格執法;前面說日本人可以捕鯨,後面又說日本人重視漁業資源的保護,又關越界捕魚什麼事,菲律賓發現越界就開槍,豈不是比日本更有執行力?食神,我真的猜不透你啊!
bdp2600 wrote:前面說不要用都市眼光...(恕刪) O.K針對你的問題依我個人意見回答如下:不要依都市人眼光來看,是因為漁業署的高官那一位是抓漁的漁民或船長當過的(就跟9%鹿茸一樣不懂同理心)?學術與現實狀況是部分相同並不是全部相同,漁業署的法令與決定那一個不是在冷氣房的高考精英與象牙塔裡的教授共同做的決定?有真的涉身處地幫漁民著想嗎?海巡嚴格執法,這一點是我們台灣要硬起來,菲律賓海巡開槍,很猛嗎?我們海巡也有機炮怎麼不發射擊沉?台灣的海巡特勤隊是裝飾用的嗎?我說日本人捕鯨是去南極捕,捕鯨也是經過合法投票可以捕抓可以谷歌一下。沒用到他們日本經濟漁業領地,他們對漁業規範很嚴格,是他們知道濫捕很快就漁業枯乏了。你可以Google日本人建的木造房子很多木材都是從印尼進口,他們不希望砍伐自己本國的木材!別這麼說,一個議題一定是有正反意見,大家多多討論而已!3Q
我就說類似這種題材實在沒啥好討論的終究還是會落於主觀上的針鋒相對山胞吃山豬肉漁民吃海豬肉我們吃毒豬肉幾千年的沿革是誰說了算....我發現很多人的說法著落於一個守法上法律為至高無上的規條不管良法壞法只要是法就應該遵守看到這邊又讓我的心中浮現一個想法.....中國近代史上最有名的不守法之人不就該屬孫中山了嗎?他為了自己的理想不爽國家的法律糾眾推翻自己的法律與國家建立符合自己理想中的國度最後才有了我們今天的民主體制於是我的心中又OS了........
bdp2600 wrote:有無違法,一句話而已...(恕刪) 有違法,不過要經過判決定讞。如果像你講的只要一句話那麼簡單,社會就太平了,大統油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可能無罪!這就是你講的違法判決!不是一句話那麼簡單,有錢請的起大律師,有罪都可以辯解到無罪,甚至只要罰鍰就好!一句話有那麼簡單就好。
我的老家在東勢,現在那裏外公外婆都不在了,但過年、祭祖都會回去,我知道那曾經是海豚肉後我就不買不吃,不管他是否換其他種肉,但是我弟跟我姐還是喜歡吃,所以只要沒人賣應該就沒人會買餿水油也是,本來有GMP認證,卻都驗不出來,吃的人還是會吃這是我的想法,不要筆戰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