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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文>這輩子不會再去第二次清境的永賀會館

看完所有的文章
業主當然要捍衛自己的權利
訴諸法律在所難免


可是
建照還沒下來就可以蓋房子啊?
還可以把房子蓋好嗎?

那使用執照應該也還沒拿到吧?

那麼所有的安檢,水電也可以過關嗎?
那麼營利事業登記證應該也還沒有吧?

沒有上面的證照
可以營業嗎?

訂房部經理
您是不是要請貴公司法律顧問
針對您說的"建照的部分還在跑程序....."
做一個明確說明
還是這只是您的單方面認知呢?

言盡於此...........................


服務業的一句名言
好客刁客總是客
共勉之吧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同理心互相體諒吧

sara0219 wrote:
你好 關於開房樓主所po的圖片 是否屬實? 我們當天決無有此事發生 是不是消費者自己帶的我也沒辦法證實 只知道隔天幫他清房時才有東西在冰箱裡 他如何能證實東西不是他們的?


是阿,誰也不能保證什麼,但是事情發生的同時,不考慮補救措施,只想提告

下次我也不敢去住,出去玩還要被告~~

抱歉...因為最近太忙碌 都沒時間上網看文章

先說明我是m01的遊客 一直長期在看m01的文章 只是都沒有登入會員
是因為事發之後 才想說一定要把事情PO出來 不希望有人在發生這樣的事 才發文章的

感謝各位網友幫我說的很多話 謝謝你們!
沒有使用執照而違規營業

我記得可罰6~30萬

而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期間營運所得

也要被國稅局調查逃漏稅

樓主如果所說都是事實,那一開口就搬出律師的商店還真是恐怖.....

mavis.jones wrote:
看完所有的文章業主當...(恕刪)

寶鴨 wrote:
律師先生,這點請記一...(恕刪)
謝謝你的指教! 請問你在當場嗎?難道你有親眼目睹或親耳聽見所謂樓主陳述的事實?當然尊重你們的發言權 只是不需要說的你在現場一般!!希望你也可將心比心 難道消費者總是保護者? 事實如此就不必還原?謝謝!!
喔喔
好個服務業者的態度啊~~
以我這路過者的角度來看
"公道"真的自在消費者心中
那位自稱是訂房經理的可以繼續辯解下去沒關係
只是這樣子
不知道貴民宿目前生意如何?
喔喔
我只是關心一下而已
別誤會了喔~

永賀會館
我也來筆記一下~~
sara0219 wrote:
謝謝你的指教! 請問你在當場嗎?難道你有親眼目睹或親耳聽見所謂樓主陳述的事實?當然尊重你們的發言權 只是不需要說的你在現場一般!!希望你也可將心比心 難道消費者總是保護者? 事實如此就不必還原?謝謝!!


那!請問~樓主一進到房間看見滷味在冰箱時您也在現場嗎?如果沒有!您怎能如此肯定一上網就先把律師團給搬出來?而非先檢討看看自己的團隊是否真有發生如此的事件!!事實該還原!但非一開始就先把律師團給搬出來~不是每個小市民都有那麼大的勇氣去面對您一個集團的律師團的!一件事情對錯是兩面刃~傷了貴館也傷了消費者~姑且不論事實是偏向那邊的~以您的回話方法!您比我們更像消費者~更像花錢的大爺丫!

相信您上來PO文是想澄清~但是~~~如果我是您的老闆~我應該看完您的澄清動作~我就叫您回家吃自己了
(噗~希望不會被告)
因為事情發生了除了了解還原真相之外~還要讓那些潛在的客戶群再次對貴會館再次有信心~而非一棍棒把全部通通得罪光光~是吧!



公公說:老天拿走你多少,就會還你多少,我說:敢拿走老娘東西,我一腳踢死你
這二天才要去住,看了發言真想哭啊.......
怎麼辦?還是要去住啊....

wei9999 wrote:
怎麼辦?還是要去住啊....(恕刪)


冰箱若是看到滷味...要就吃掉,不要就丟掉

千萬不要上01來"分享",你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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