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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莉葉荷的老闆態度也太高傲了吧,好一句"有爭議就不要來了嘛"!

版主氣憤的點!~只是老闆的態度吧!!如果當初是說!!不好意思喔!!寵物可能不方便讓你們帶進去!!而拒絕的話!!

應該就還好吧!!
xummer wrote:
老闆的態度和口氣是因為有前一件“喬”的事件引發的...所以不能簡單把老闆的態度單獨拿出來批評

eric_yang420 wrote:
這....如果我也帶寵物,但第一次來時看到「不能帶寵物」,因為這樣我放棄進去住,
第二次真的沒帶寵物再來,我看到有人帶著「提袋帶著小狗」,
我想我的心情也是 OOXX,人家都規定不行了,你還想要喬一下。
那家店我之前也看到不少負評價,也在我排除的名單中。


(1)樓主在那裡喬了多久??
(2)樓主後面排了多少人??
(3)你知道在你後面排隊的人,心中的不爽嗎??

同一件事情
由在場的人來描訴
絕對不會完全相同的
每個人都只會記得他想記的
每個人都只會說出對他有利的
其它的都會選擇性地失憶
這就是人性!!
===============
我想大部份的人都知道:
(1)老闆的態度跟你喬事情....這是同一個事件
(2)這家店有很多負評,跟這件事是不相干的

我並不認同老闆的做法
這位老闆的處理方式絕對是錯的

但這並不能把你做的事情合理化
我瞭解你想把這兩件事情切割
把焦點放在老闆態度不佳這件事
但這兩件事是有前因後果的
是無法切割地

還有你不能因為這家店有很多負評
就把它扯進這個事件之中
就覺得他們所有的事情都是錯的
=============
至於老闆喝止遊客踩草皮這件事
雖然我不讚同他的方法
但我還蠻讚同他的精神

基本上,這可以讓所有去那的遊客
看到的不是被大家踩到光禿禿的草地
雖然他的方法不可取
==============
這個老闆的態度不佳
這家店的評價不好
絶對都是無庸置疑地

而在這個事件上
樓主的做法有沒有錯
我想大部份的人都看得很清楚
有些人就是這樣,規定在那邊,就希望能通融...就是喬事情,

不能抽煙...我會到邊邊一點抽,不能帶狗...把狗裝在袋子或抱著,

我也不知道那店員在猶豫什麼,直接跟客人明講,狗禁止進入就好...

還讓想闖關的在那...喬...
xummer wrote:
哈哈哈,你上套了啊


這個社會上只要有你這種人負責挑撥離間(賽弄)就夠精彩的了。


老闆的態度和口氣是因為有前一件“喬”的事件引發的...所以不能簡單把老闆的態度單獨拿出來批評...


請問你用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惡行惡狀 ? 當然你也可以說你沒在現場,但是你絕對有跟神一樣的能力可以猜測的出來我是怎麼喬的,所以就認定因為我橋得很讓老闆生氣所以他發火把我趕出來。
愛寵物是一回事..

但是在餐廳裡用餐的客人.誰希望他鄰桌的客人是帶寵物的..

那裡是公共場合.請尊重用餐者的權利..

沒注意到禁帶寵物的字嗎?那是誰的問題?

那是別人家的地方.要怎樣說是老闆的權利

真搞不懂吃飯的地方就是有你這種帶寵物的人 想要帶給別的用餐人困擾

如果全餐廳正在吃飯的客人.都跟老闆站在一起異口同聲說:"有爭議就不要來了嘛"

你文章還發的下去嗎
是的~喬事情是非常不可取地!
只要規定了就沒有空間啦!
即使規定會造成大家不方便、不合理
甚至可以有其它變通方式可行,
只要~
規定了,大家就必須遵守,
管你理由多充足,
規定不是就寫在那裏很清楚?
你看不懂嗎?


樓上大大們是不是被制約太久了?

VAIO FS15TP、SZ33、TX46、SR35、SR43、P25、Z48、Z56、Z115
topxing wrote:
是的~喬事情是非常不...(恕刪)




相信大多數的人會視情況去嚐試挑戰規定、威權,

重點,大多數的人挑戰失敗不會惱羞成怒、四處嚷嚷。

自己立場沒站穩就指著對方鼻子罵,那是很半斤八兩的行為,也沒啥說服力。



您了解其中差別了嗎?
路過~~

沒多久大樓也這麼高了...

我不支持板大..我也不支持老闆..

因為畢竟這一切都是樓主自己說的...

所以我非當事人~~

我不評論這件事...


我只是很好奇~~

怎麼一堆人都是拿狗會怎樣~狗衛生怎樣...等等當主軸在討論???

這件事的重點不是在於:

版主跟店家(喬)

與店家回覆版主的態度



這件事嗎??


總覺得這隻狗很無辜...主人帶牠去哪,牠就只能跟...

從頭到尾都還沒發生麼事...

就在01這裡被當主軸砲到不行....




乾脆以後大家出門都帶著錄音裝置算了,
這樣有爭執時,把錄音記錄拿出來給大家公評,就沒有那麼多爭議了。
只是這樣子,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在那?
ethanp wrote:
乾脆以後大家出門都帶著錄音裝置算了,
這樣有爭執時,把錄音記錄拿出來給大家公評,就沒有那麼多爭議了。
只是這樣子,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在那?


古往今來人與人之間,哪有什麼互信?
曾經被客人投訴總公司,他投訴的理由:我要求他把漏在地上的油,用勺子撈起來,來秤秤看該賠他多少錢!
是我腦殘,還是她腦殘,在怎麼可能也不會智障到說這種話.
從今以後,上班還是帶個錄音筆吧!

保護自己保護客人!大家一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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