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pewu wrote:
哎呀呀呀呀........(恕刪)
同意+1
樓主多花了額外的費用來佈置,想當然爾對這些額外的佈置認為是事後可以帶走的,
試問那一瓶紅酒如果當場沒有開來喝的話,能不能帶走?
現在的婚宴多有氣球,鮮花的場地佈置,宴畢這些佈置能不能帶走?
樓主也說了民宿的標示太小,沒有注意到所以也就沒有所謂偷竊的動機,
個人淺見在所謂的微罪、動機等前提下,偷竊罪名成立的機會近於零.
當然樓主說要告對方也是告不成的啦!
不知者無罪在法律上的確不是免責的藉口,樓主如果是用"沒有偷竊的動機"可能比較不會被砲吧
我的淺見不知會不會被砲得慘! 也沒關係啦,大家意見分享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