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city55 wrote:比大墩十幾街的BUG...(恕刪) 發票要用討的才給,跟鯊魚咬吐司竟然可以申請免開發票差異很多免開發票代表他們營業額要20萬以下。以一間低消需要用飲料折抵,鬆餅、吐司不能抵低消的店家來說客人平均消費約150左右來算。一天50個客人,一個月就22萬5千多元了。更何況鯊魚咬吐司一天客流量都破百,人均消約200左右(一份吐司110、一杯飲料110)..........真不知道國稅局哪時候才要查他
低消規定要點飲料這點我想很多餐廳或下午茶都很常見,各位似乎是反應有點太過,不過版主後面看到的就令人生氣了。另外沙魚咬吐司雖然是還沒吃過,在台北都吃米朗琪,咖啡弄雖然也做的跟米朗琪很像,但是還是米朗琪的比較優。在台中吃過的鬆餅,我個人最喜歡的應該是科博館對面的呼拉貓鬆餅舖,比較可惜的是沒有店面,不過買完鬆餅搭配後面店家現煮的紅茶,邊走邊吃走到勤美誠品逛逛,也是不錯的方式。(隔壁的甜甜圈也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