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最大的爭議會不會是在標題的下法有些人在內文寫的沒甚麼問題但標題卻是以偏概全、要不就是很聳動現代人瀏覽資訊很容易大標大標的看(例如看報紙) 內文便跳過即便看了內文 日後去吃的時候還是可能會受到負面印象而打消念頭如果當初標題不是那樣下 法庭上她或許還是站得住腳
venus0932534290 wrote:剛看到的新聞====...(恕刪) 有的人評論美食就心態可議 之前有個人就同樣的內容連PO三次一份才六七十塊的東西 可以讓他PO文抱怨三次 真的是心態可議勸他不必要這樣 PO一次就算了 何必放不開 他就扣人帽子說是商家派來的是個小鬼就算了 還是個有兩個讀小學小孩的父親!!
我只能說~這位部落客太不精準如果要檢舉或爆料這家店有蟑螂那應該就是要把有蟑螂的照片照下來而不是照了一堆店內食物的照片,東圈西圈卻看不到蟑螂~雖然有拍到殺蟲劑但沒拍到蟑螂,證據力就是大大降低,當然也就站不住腳如果真如報導所說:只到店吃了一次,並且只吃了乾麵說難吃,要擴大解釋到其他的東西也難吃那就不是太恰當的評論了不過我相信,很多在一樓的小吃店或是餐廳或多或少都很容易有蟑螂在店裡出沒只是店家務必要打掃乾淨,不要讓客人有直覺上的反應覺得店裡有蟑螂這樣也可以減少有食品發生問題的機率也減少客人心中的疑慮
可是,如果只是在「個人的部落格」,這種類似日記 更不用像01這種公開論壇的地方,都會有罪的話,那我在自個家說那個XX法官白目,被經過我家門口的鄰居聽到,豈不是也要判毀謗罪?那個兩個口在講法的人 真的有上過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