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它並不是違建喔、它只是老舊眷村第二:它很難屬於文化資產、因為它並不是古蹟等等、雖然裡面的畫很有趣、第三:這裡拆掉後會整個重劃、依那片土地的大小、至少可以蓋出好幾千戶的住宅、就像逢甲旁的那片眷村、現在不也是變成高樓、不只原來的人可以住、還多出好多戶、平價住它蓋的愈多對我們這種一般人也愈有利吧小弟曾在那裡眷村渡過孩童和國中的歲月、對那裡也有一份感情、但是就單單因為一位老伯伯在牆上作畫就要否決整個開發計劃也有點太over了一些
genkikid wrote:臺中市號稱文化城到底...(恕刪) 有歷史 藝術意義不是都值得保存?這句話很大的問題?怎樣認定?街頭上塗鴉也是一種藝術風格,紐約塗鴉時尚洗捲全世界街頭?該取締還是該保存?七期不一定都是風化區,去汽車旅館不等同嫖妓,有錢人願意花錢買那也是自由,整各都市相貌要跟新必須要有捨有得,那些彩繪也可以用數位典藏保存,何況是違建?
jkl1011 wrote:台中市 文化城...第一次聽過XD......(恕刪) 台中市嚷著要當文化城已經幾十年了當年一出火車站滿街都是少年耶來坐喔還有理容院為了擺脫風化城的封號就一直鼓吹文化城了啊眷村彩繪是滿不錯的啦不過街上其他彩繪也不差啊各有風格違建拆除了如果有其他場地就繼續彩吧市府真有心的話找一塊文化公園用地讓大家一起彩其實也很好
我不清楚整個時光背景,所以不便批評,只是覺得奇怪,畫自己家也就算了,還畫別人家,有經過大家的同意嗎?還畫到地上去,那不是公有路嗎?有經過政府的同意嗎???如果這次真的因為報導而不拆了,那.............台灣的法律???政府的公權力???這些政治人物的心態???我還比較欣賞那些在高架橋底下,堤防旁邊的塗鴉.......................
ntic865039 wrote:就變成政治事件了.......(恕刪) 然後為了選票就用大家的稅金跟整個社會資源去保留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反正要投票的要騙票的大家都覺得又不是自己要付賬但事實是大家都要付賬PS.老實說......這玩意要畫在偶現在住的街上每天出門都得看的話, 偶還真的會抓狂, 相較下偶還寧可隔壁開金錢喵也好很多當然純屬個倫感覺, 大家不用炮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