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onmail wrote:
因為看了這篇文而跑去...(恕刪)
ajonmail大:
商品的價值,每個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標準,有人喜歡量多,有人喜歡質精,
或許商品剛好不符合您心中的標準,只能說一句抱歉。但說是廣告,其實如
何界定呢?如果說是商家自己上 01來PO算是廣告的話,那您放心,這絕對
不是一篇廣告文,因為我不是老闆,也不是裡面的工作人員。而且我在文章
一開始也有誠實告知這是我朋友的店。但我自認也沒有用非常誇張的文字來
形容他的商品有多麼會飛天遁地,只希望大家有機會嚐嚐看經營者的用心而
已,如果有機會的話,您可以再試試看其它的商品(我想很難,因為您已經
覺得第一次的嘗試讓您的Fu很不好了),但我還是會轉告老闆您的感覺,畢
竟開店做生意,在成本容許的情況下,讓顧客能有物超所值的感覺,才能有
長久經營下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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