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y58 wrote:
請問一下, 要求店家不要佔用公地, 不要污染環境, 維持基本衛生
這不是法律最基本的要求嗎? 這樣真的算當大爺嗎?
那不就是能享受台灣法律的人都算大爺了?
我還以為當大爺是頤指氣使, 隨便不合理使喚別人才算呢?
你對大爺的定義我是第一次聽到
可以啊! 你當然可以要求.
你就趕快拿著120元去各地的路邊攤與夜市,大聲的告訴店家們,
"你們衛生,環境方方面面都要達標,不然我不來消費".
喔!別忘了,還要要求讓客人有以客為尊的感覺.
請你持續要求,不要間斷.
Woody58 wrote: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夜市都做得到
我們沒有理由做不到
我在新加坡住了近8年,竟然不知道新加坡有夜市. 請你告訴我新加坡的夜市在那裡.
設在組屋區/店屋的叫做熟食中心hawker center,設在大賣場/百貨公司的叫做
食閣Food Court. 請告訴我,新加坡全島那裡有像台灣一樣的夜市?
新加坡的店家就一定衛生,不佔用道路騎樓? 你去Geylang, Little India,
Liang Seah St.,全島各地,晚上桌椅有那一天不是擺在騎樓與人行道?
在新加坡住的人,誰不是三不五時開車過Causeway去馬來西亞走走.
吉隆坡出差/旅遊不知道多少次,它的夜市和台灣的一個樣, 他們做到啥?
衛生達標? 不佔用道路? 開發票? 那一樣?
Jalan Ampang,Wisma MCA附近,晚上整排非法路邊攤,你看過沒?
那可是吉隆坡市中心,第二大政黨馬華公會總部旁.
去玩個一次/兩次,看過幾個樣板地方, 以為已經是新加坡通,吉隆坡通嗎?
Woody58 wrote:
我們一起積極跟樓主學習, 讓台灣變得更好吧!
我也鼓勵你拿起相機,走遍全台,到處檢舉,像開版這位仁兄一樣,
開個版來分享成果,把檢舉過的圖文分享給大家. 我也會給你一個讚.
Woody58 wrote:
你這不算嗆嗎?
大哥我看你跟我在某方面還是蠻像的
我從不主動嗆人, 但被點名批評,也只好被迫回應.
要躲在網路代號後面嗆聲,有何難? 連國中生也能做到.
我跟你完全不像. 我從不針對其它鄉民的意見,點名批判.
我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正義的化身,也沒有膽子當面對陌生人指名道姓,指指點點.
然而回到家,我也不會躲在網路匿名代號後面就成為勇氣十足,大嗆特嗆的 "網路正義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