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內灣看螢火蟲,請不要帶手電筒、螢光棒,除非你是螢火蟲,請不要請奪它們發光的權利!
昨天去內灣看螢火蟲,一堆人拿著手電筒不說,還有人拿著雷射筆直接射到對面山頭,是要給UFO打暗號嗎?
還有小孩子的LED閃爍鞋,還有一堆人在入口買螢光棒,LED閃爍燈,大家不買,他就不會在那邊賣!
請大家發揮公德心好嗎? 今年內灣的螢火蟲變的非常少,請把它們留下來,讓子子孫孫都可以看到!
倒是螢光棒...第一次聽到有人拿這個,這東西光這麼暗,而且光源是四散的,也就是說除了照地面外,自己的眼睛也會被照到,這不是看得更不清楚嗎?
Curtis_l wrote:
手電筒不是不能帶,而是要罩上紅色玻璃紙,因為螢火蟲看不太到紅光,所以造成的影響比較小,螢火蟲多的地方,通常得走一段山路,有的人視力比較差,在那麼暗的環境會看不清楚路,不用手電筒照,看不到路而摔到水溝或山坡下,你也無法負責。至少我去過的地方,大部份的人只拿來照地面,很少比例會亂照。...(恕刪)
我在澳洲看螢火蟲的時候
也是全面禁止用手電筒或者閃光燈之類(哪管你照地面還是天空)
還要走一段山路+樓梯
你只要在那個環境下一段時間眼睛習慣之後
就會大約看的到路了
你會看不到就是因為你(或者其他人)用燈
眼睛一下看亮的一下看黑的
怪不得會變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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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開始就這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