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這樣等於一天只能賺幾千塊耶,一般有店面的不太可能只賺這樣,因為這樣也撐不了一間店!只有推車或路邊攤那種比較有可能吧。現在比較火紅的夜市小吃一天我想賺的都破萬了吧!!!asound wrote:20萬門檻其實很低稅...(恕刪)
桃園縣其實非連鎖型的咖啡舘,一個月的營收要超過20萬,可能只有全部店家數總和的20%不到,而且20%還是樂觀的估算.畢竟咖啡不是生活必要消費,而且咖啡越來越多地方在賣,比方像超商也有不然咖啡舘就不會常常在換老闆了,總之,做生意不容易呀!
350$....咖啡館本來就沒有要賣你咖啡杯~~只是要賠償要是另外開個咖啡杯350$的發票~~其實也是有些奇怪如果走在路上有人撞到妳~~結果水壺破了..或水果摔壞了....那賠完錢~~可以請你附發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