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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幼童就別去的六號咖啡館


kf211434 wrote:
小孩子要是自己不會教導,就不要怪說出來外面被外人教訓


這句我同意~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說句直接的餐館是公共空間,因為餐廳都會


維基百科

廣義上的公共空間亦包括所有人均可付款進入的地方,例如咖啡廳、鐵路、電影院和妓院。商店的例子介乎兩個意義之間:所有人可進入,四處張望而不購物,但是,與商店的意途不相關的活動並非完全不受約束的。
購物中心內的走廊和通道(包括行人天橋)未必會宣告為公共空間,在商店關閉後亦未必會開放。類似走廊的還有鐵路月台和公共運輸等候室;有時候,人們須購買車票。公共圖書館或多或少是公共空間。高速公路旁的休息站或卡車加油站連餐廳是公共空間。
店家如果敢貼出。(小孩與狗禁止進入)。。包準被幼寶團體告到倒~。我的小孩是人怎麼可以跟狗比,~如果公告,為確保用餐品質本店

(1) 婉拒8歲以下幼童入場用餐消費
(2)貓狗等寵物禁止入內,導盲犬除外。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

印象中有些高質感的店家12歲以下的兒童真的是禁止進入

lu.ken wrote:
維基百科廣義上的公共...(恕刪)


再多的解釋或規範甚至法規
對自我跟自私的人來說
都是可以無限上綱來說明或解釋

只能說
有些人的想法
真的沒有當老闆的命
也難出人頭地
自私
永遠只會活在小領域當中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再多的解釋或規範甚至法規
對自我跟


其實會發這文,代表你已經是自私的代表人物了。。

自己小時後如此,長大卻要求別人不能如此。


我主要討論是

小孩能不能去餐廳。
你卻要用吵鬧的小孩代表所有小孩

你沒童年嗎?

小孩跟吵鬧的小孩一樣嗎?

還是在你眼中,只要小孩在你旁邊你會渾身不對勁?吃不下飯?

發文就有說了,吵鬧的小孩跟父母任誰都不受歡迎,你翩翩要以一蓋全

笑人家天真,翻出維基百科給你充實知識,你又有話說
自私的人通常都不會覺得自己自私,反而還很會做賊喊抓賊!
一昧的批評別人卻不懂得檢討自己.....
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最好、最行!別人都沒他行....
這種人才是真正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而不自知的井底之蛙!
公眾場所就應該互相尊重,而不是隨心所欲想幹嘛就幹嘛不去尊重到別人!
昨天吃飯有個同桌的媽媽,她的小孩從坐下來就動來動去,吵來吵去~用手拿菜、叫來叫去!
媽媽怕小孩再繼續下去會影響到別人,就先行離開了,
她說她的小孩講也講不聽,所以先帶回家免得影響別人!
昨天的場合其實本來就很吵了,但她還是尊重別人,不要讓自己小孩的行為影響到別人!還蠻值得讚賞的!
K 大說到很多人的心坎哩!

很多"家長"都會說: 等你們當爸媽就知道了!

沒錯,我們都能理解小孩子難帶,不可能安靜的、乖乖的
但是,沒有道理今天要我們這些付一樣錢消費的顧客去忍受你們小孩的吵鬧
如果自己小孩吵鬧都無法管教,那就請你去親子餐廳、或是原本就吵鬧的餐廳...


jimmy1211 wrote:
在點餐及用餐的過程,這中間只能說瀰漫著緊張的氣氛,一開始我以為是我自己多心了,店家不斷過來,請小聲點,請小朋友不要這樣那樣老實說,兩三歲的小朋友是比較難控制,但這也是我第一次帶小朋去去用餐從頭到尾把他抱在坐位上直到離去,這期間當然也是不斷道歉,直到他上附餐飲料,我看到他原本該用的馬克杯自動換成外帶杯,我就懂了。(我還刻意看隔壁桌比我們晚還得兩個客人他們的是馬克杯)這之前的一切讓我恍然大悟。甚麼客滿,現場等,小孩怎樣(其實也沒怎樣)等等,都只是他的藉口,到我離去,他中間也才來兩位客人。


所以樓主小孩做了什麼事可以讓服務生不斷過來提醒要小聲點?

如果小孩都很乖乖安靜的在座位上吃東西。服務生會過來嗎?

每個人家的小孩都很乖的,都很乖很安靜需要道歉嗎?奇怪的邏輯。

針對樓主的文章主題,樓主也只對自家小孩吵鬧輕描淡寫。大部份的責任都推給店家,反正死無對證。

有人當天在現場嗎?

通常店家說出來的版本又完全不一樣。
我想每個人都會在陳述一件事時,找對自己最有利的說詞去說!
所以才需要有一個第三者來當見證人!
不過在網路世界比較困難,只能公道自在人心了~~
上次有個火鍋店事件也一樣,發文者所陳述的跟店家所陳述的完全不一樣,
不了解的人就會對店家有不好的印象,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scott9282001 wrote:
所以樓主小孩做了什麼...(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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