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同事吃太鹹,
所以夭飽吵、夭飽吵著要訂飲料喝!

而且還指定一定要喝橘子工坊的! 因為人家想喝 百香QQ綠。

喝酸酸百香果的,還有椰果和珍珠可以咬~~用想的就開心!!

沒想到....飲料來了!不過裡面的料不只有百香果粒+椰果和珍珠.....

然後我們有打去給橘子工坊的總公司
小姐說會請分店長跟我們聯繫。
後來分店長也有打來了!~
分店長:「那我們在做一杯一樣的飲料給妳,然後再多賠妳一杯,好嗎?」
Me:「可是你重做來的...我也不敢喝啊...((無奈))」

=======================================================================
2011.03.21
這事情文章上新聞,我跟同事都很意外。
也有新聞記者留訊請我和他聯絡。
但是我沒有和他聯繫。
因為我發文章的本意只是把我消費所遇到的經歷發文告訴大家,
不是特別有什麼要求或者是針對什麼。
大家叫我『得饒人處且饒人』。我有聽下去。
不過,我搞不懂的是,我要饒了誰? 誰要饒了我?
我把我經歷過的事情PO文出來,為什麼要用"饒"這個字眼?!
就像亨利叔叔遇見有人停二格的停車格也照相PO出來,
那這是不是也叫『得饒人處且饒人』呢??
3/21
這天下午,橘子工坊總店的人帶著分店長來。
表示他們會改善他們店家的環境。也對發生這種事情深表抱歉。
我知道,發生這事,大家都不喜歡。
沒有人愛喝有蒼蠅的飲料!!
也沒有人會把蒼蠅加在飲料裡給人喝~ 這我都瞭解!!
店家有店家的難處,消費者也有消費者感觸。
我也沒有說我從此不喝橘子工坊的飲料,
只是發生這事後,我以後喝手搖飲料前會更加注意成份。
=======================================================================
2011.03.22
分店長又再次親自登門道歉。也希望我能把文章刪除~
不過,Mobile的文章無法刪除!!
【To : 分店長, I'm Sorry, Mobile不讓我刪除;不是我不願意喲~~】
不過,我自已是覺得;我既然已經把文章都po出來了。沒有要刪除的必要。
這是我自已的經歷啊~ 自已的人生,自已負責。
人生,不就是這樣嗎?!
<<<好沒力的表情符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