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小朋友開車去十分瀑布玩
到往十分瀑布旅遊中心前的轉角路口
看到路被圍起來了
上面寫著"中心車位已滿請沿106線道白線停車"
一位年輕人也就這樣擋在路中間
只是想想這些人又沒穿任何制服,怪怪的,還是試著過開去,雖然不讓路,但也沒有擋
最後還是停進到遊客中心停車場,還一堆空位,很不爽的在2015/1/10 10:43打電話報警
為何可以讓民間業者這樣攔路賺錢,看那100元的早就停一堆車了
而那路口,旁邊2~30公尺就是十分派出所,為什麼報警沒用,很不想去想像
遺憾的是,出來依舊繼續攔路,公有免費停車場還比進來更空
目前已同步檢舉蘋果日報、新北市市長信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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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回文的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雖然馬上把球踼給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但希望真的有請轄區派出所加強勸導
您於『104年1月10日致局長信箱, 已轉交『瑞芳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陳先生您好: 您於104年1月10日致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案件編號:20150110xxxx)電子郵件,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瑞芳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您反映平溪區十分瀑布遊客中心前,私人停車場業者,以遊客中心停車場車位已滿為由,將你車輛指引停放於私人停車場,針對此事,因停車場管理權責在於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對私人停車場業者,本分局請轄區派出所加強勸導,另函請交通局針對違規業者,加強稽查取締。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承辦同仁電話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督察政風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 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單位:瑞芳分局
承辦人:警務員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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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有報導了
附上影片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