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載又有一店家針對網路上給予負評的學生提出誹謗告訴,
是位於台北市的「愛主馨香廚房」,
之前還有一家位於中壢的kiki屋也是對網友提出告訴,
所以提醒大家寫食評時還是要多注意一下。
safehaven3012 wrote:
這些店家難道不怕告不...(恕刪)
剛剛網路上查到的文章
http://diary.blog.yam.com/kiss486/article/7728324
totti1976 wrote:
這家餐廳真是難吃死了?...這家餐廳真是難吃死了。
口合口合~
玩文字遊戲嗎?
那以後寫食記時,不就要像以前學生交報告時那樣,
使用“名詞膨脹大法“...

比方說:超難吃....
改成:
超越一般常人所能承受的味道,
難以由喉入腹,細細淺嚐,慢慢回味,
吃遍天下,唯此一家,苦痛回憶,不堪回首.....

改成這樣,不知會不會比較OK呢?
口合口合口合~

想長久經營下去,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虛心接受改進,
如果真的在意網路力量,可以在該版留言,
告知網友們,已將錯誤改進,請大家再次光臨、指教,
不然就去看一下各地老店的版吧,
有那一版是從完全沒有被網友批的,
每個人口味不同,我愛吃花蓮公正路小籠包,卻也有人覺得不好吃~
我排斥新竹天橋大飯店,卻有人樂此不疲,
不管你的店是多有名,只要有缺點,就會有批評,
如何轉化,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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