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org wrote:
先說,非嘴砲,不用論戰。這照片重點在拍菜單,剛好在左下角帶到一點(與店家FB不同)。
這樣很清楚啦,我個人觀點,最寬鬆來看店家公告不清,原本有佔位的那張公告拿掉了,或移到其他地方,沒有在大門處 (照片外的其他地方有可能)
未註明小孩用餐的消費標準
"每人需用餐一碗",在台灣的消費通案來說,應該要註明小孩或嬰幼兒的
店家也可換成"佔位低消一碗",那不佔位就可以帶十個小孩去吃,反正站著或抱著應該也行.
那這時店家可能改為加註,"空間擁擠不接受站位,每人需座位或嬰幼兒可父母抱者,謝絕嬰兒車"
再來店家可能會反璞歸真 "入店者不分年齡每人低消一碗,嬰幼兒可抱者除外,謝絕嬰兒車"
我這樣幫開版樓主釐清後,大家應該也不會再炮開版樓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