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碰過一次經驗,是在附近要吃晚餐,一家人在考慮吃雞肉飯還是蒸餃,剛好兩家店就正對面。蒸餃店的老闆娘就說:「沒關係,裡面坐,可以把對面的飯帶進來吃。」我們一家人就想說OK,那就去蒸餃店吃,然後帶了一個雞肉飯便當進去吃。吃完之後,付完前,老闆娘竟然說:「請將外帶垃圾帶走」我聽到就有點不舒服,如果老闆娘早說清楚,我們一家人就真的不會進去吃,現在吃完要我們帶一個空的便當紙盒,我們要處理也很不方便。請各位客倌說說,這樣合理嗎?
570 wrote:應該不是哪裡好吃的問題吧.民國七十五年的時候各位在那裏????不就是真理最破爛的木頭店面那間才有阿給嗎, 還有哪裡有正牌阿給,你們告訴我.現在的阿給都走味了就別提了. 75年我就在那邊唸書以前坐火車到淡水車站再走過去學校從木板搭建下雨會漏水的破房子, 一顆12元開始吃, 吃到拆掉搬家到現在一顆35元到現在我還在那裡吃, 老習慣, 要來杯冰豆漿看著石頭老人作的擺飾晃過去, 淡水國中大門拆掉重建後, 就不見了有時吃著油飯, 下午再溜去買紅豆餅文化是我當年極端不吃的味道, 沒有老店就吃三姐妹的現在看到老店賣完了, 還是不會走進文化,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