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看會不會是你女友弄丟了,然後賴給老闆?你去銀行領錢,領完回家後,在跑去銀行說少錢這....說的通嗎?說真的,就是自己不小心沒當面點算竟還抱怨牽拖攤販違法等,這應該沒關係吧這怎麼看都是板主女友的過失
回 nickyou 和 王牌 ACE兩位大大^^應該不會是女友用丟的啦@@我機車就停在攤販不遠 看著她走過去買的並不是牽拖攤販違法我在文章中 也不只一次說"這件事情 我跟女友也有部份過失"這我都承認不只一次了但..1.攤販有沒有違法 有!(雖然他有牌 但他佔用了馬路+人行道+營業超時)2.攤販有沒有找錯錢 還是有!3.攤販有沒有口出惡言 這也是有所以我也真的沒有牽拖攤販也就是陳述一個事實罷了當然 這個事實是我自己說的 大家信不信也只能各自自由心證了^^
臨時起意想吃吃看算不算過失算叫天兵不會算錢的女友去買算不算過失算看著還可以讓天兵女有找錯錢回來算不算過失算我覺得...版大個人過失在前就勿再牽拖攤販問題明知到攤販違法你還要去買表示你認同了它的違法行為油髒不髒等其他問題在你不去購買的前提下一切都不會發生不叫女友去購買的前提下也不會發生找錯錢又或者...不交一個連錢都不會算的女友或許才是對的
orerer wrote:臨時起意想吃吃看算不...(恕刪) orerer大,您這篇回覆是有點過激了臨時起意想吃吃看算不算過失算臨時起意,想吃個東西算是過失 orz那我只能說,我真不該肚子餓呀叫天兵不會算錢的女友去買算不算過失算請女友,去買東西應該也不算過失啦@@況且她到是第一次那麼天兵(之前的文章我也解釋過哩)看著還可以讓天兵女有找錯錢回來算不算過失算這點我倒是承認是過失,所以我也一而再在而三的說過"我跟女友都有部份過失"這點我從來沒否認過我覺得...版大個人過失在前就勿再牽拖攤販問題我也一直說了 我說的就是一個事實找錯錢 還口出惡言為什麼算是牽拖呢?(我有說他很難吃過?)(我有說過這間攤販很髒?)都沒有的 因為我沒有看過老闆如何處理食物所以我不能亂下斷言!否則那就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污衊攤販老闆了而有大大說 他的攤位是合法的 之後我也就沒有提過法律問題了我從發文至今 一直堅持的也只有兩點!(1.找錯錢 2.口出惡言)請問 我哪裡牽拖了呢?硬要栽個罪名給這間攤販@@?明知到攤販違法你還要去買表示你認同了它的違法行為油髒不髒等其他問題在你不去購買的前提下一切都不會發生之前的文章我也說過攤販都只是討生活而已再沒有得罪我的情形下 我何苦為難攤販"我並沒有正義到 看到攤販就要報警"不叫女友去購買的前提下也不會發生找錯錢又或者...不交一個連錢都不會算的女友或許才是對的最後這邊我想是我覺得 您最言重的部份了如果有人一輩子..沒有掉過錢 付錯錢 找錯錢那這樣的女生還真是千年難見如果orerer大有認識 還請介紹給我也許我可以介紹給公司當總務!想來是很好的!
就我的印象,之前東森S台的戰警急先鋒節目曾經爆過這家攤販不合法(妨礙交通)、不乾淨,結果現在該攤販還是屹立不搖.........台灣的法律........哀..........還是首善之都勒...........只能勸大家,這種鐵定不衛生又佔據馬路、人行道的攤販還是千萬別去,大家都抵制、沒生意自然就會收了,也可以讓週邊的交通好些..........
ffvr4 wrote:我也支持樓主 檢舉那...(恕刪) 我也贊成, 老實講這條路已經有夠小的, 靠"得記"及"星巴克"那邊整排已改成寛大的紅磚道,專給行人走, 看起來就很舒服, 乾淨多了~反觀另一邊, 每天人, 車, 攤販爭道~~~唉, 真的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