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的好妙-妙不可言,,這篇讓我想到前幾天刊登在汽車版那一篇,內線車道右轉,後面一台機車直行被撞,結果車主上01取暖,結果慘遭23頁網友砲轟,明明違規內線右轉,雖然有打方向燈但未禮讓直行車,一樣,說真的社會變了,到處都自我感覺良好,說真的人有時要有同理心,將心比心,不需到處抱怨,為何不檢討不充飽電在出門,或者多買一行動電源.說真的店家有權利拒絕借你充電,還有店家也有權力去法院告你妨礙名譽'公然侮辱罪,.按照先前2個法院判例,2位網友分別判刑及判賠十幾萬,他們跟你一樣在網路批評店家說他難吃,結果2位網友分別吃上官司。說真的網路用詞一定要注意,不要一時疏忽反而吃上官司,現在網路犯罪高於一般傳統犯罪'說真的講這麼多是為你好。
NANINANI wrote:(恕刪)我:我自己有攜帶充電插頭。還是說如果其他店內有插座的話可以使用?服務生:可以的,但您可能留意一下不是每間店都有插座。我:(重複剛剛發生的事情...)服務生:喔?基本上我們京站各個角落都有插座可以使用,只是可能要注意一下有些是高壓電不會特別註明。...(恕刪) 版主不是可以在服務台充電? 為什麼不充電就回家了?
版主對充電一事的反應沒有不妥,這是一個員工教育失敗的案例.一個不專業又不用心的員工往往是造成企業衰敗的主因.一個專業又有用心的服務人員絕不可能發生上述之問題(有不同意見請去參考嚴長壽先生一些著作).插座設置在用餐區都有他的原意,以設計者角度就是要給客戶使用不然裝那做什麼,要花錢的(本人從事裝修業).另外說明一下此商家的電源是來至京站沒錯,但是到商家之前都會經過分表(另一個電表),每個月出租者在依度數跟使用者收費,再來所有的電源迴路都是經過計算過的.要跳電沒那麼簡單除非用到黑心包商,有人反應說未經允許任意插電源而且是充手機會被告,本人不予置評.告人是商家的權利法院也必須受理,可是到開庭依已有案例(此案以微罪處理,很多案例自行上官網查詢)消費者一定不會被起訴店家反會被庭上斥責浪費國家資源.另外補商家在用餐區設計插座的原意可能需要負責人出面說明其用意,工讀生也不能任意回覆職掌以外之問題.若當下工讀生將此問題由店長來處理,以店長EQ就應該不會發生後續問題,大家也不用來此討論.
momomobile01 wrote:請問一下、店家一定要...(恕刪) 重點應該是員工為什麼要說謊是京站用電不讓顧客使用而京站卻說可以使用讓顧客使用如果京站今天是說,店家提不提供充不充電,由店家自行決定版大取暖當然討罵
我有一台iphone4結果有人要跟我借我謊稱是家人的不借他結果他上網說我說謊這樣很怪吧說不說謊的認定有時是一種應對的台階弄清楚事情的焦點我的東西不借人為什麼要有理由不借就是不借我的東西不借人為什麼要收起來就好像插頭店家不借就要封起來有設置插頭是為了營運上的需要可能是打掃時要用可能是緊急的備用電源有插頭跟客人有什麼關係轉移焦點就只是店家不借跟客人擅用這麼簡單幹什麼要牽扯一堆人星巴客可以用就去星巴客不代表全部的店都要滿足您10%服務費不代表要滿足個人需求行動電源很方便為什麼不買一個呢還有勇氣去服務台問真的很棒
方誠 wrote:版主對充電一事的反應...(恕刪)…到商家之前都會經過分表(另一個電表),每個月出租者在依度數跟使用者收費…(恕刪) 如果有分表、店家要毎個月付電費、那京站怎麼可以告訴客人随便使用店家的電? 不是侵犯店家的権利?如果没有分表、毎個月的電費是京站在付的話、店員説的”電是京站的、要京站同意才可以使用”就没錯。樓主可以帯客服人員回咖啡店告訴店家京站的看法。我想樓主及店員的溝通不良引起的成分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