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或許店家有經營上的考...(恕刪)
簡單講...
1. (付訂金有什麼不對.....) 這我同意
2.(現金及ATM 匯款或傳真刷卡單
已經有三種選擇了
可是講一種就推掉一種)
您有沒有網拍過....不知道匯款後 就能知道 匯款人的帳號嗎...甚麼時代了 還在傳真...時間太多 還是錢太多...
3.(要您付現
我老婆:『我沒辦法到現場耶,吃個飯還要多跑一趟太困難了。』
這個回答我同意
不過換個方式溝通
我就會跟對方說
我不方便過去
有沒有其它方法
一樣的應對
何必那麼衝
嫌困難可以連去吃都免了啊)
既然 這個回答你同意了....還會嫌人家很衝.....你最後一句話不是更衝嗎...事後言...何必呢
4.(到這裡其實店家已經給很大的方便了
現代人要找個傳真機
真的那麼難嗎
老婆是家庭主婦
難道老公也是)
看到這裡...我很懷疑?....你是店家? 找傳真機跟家庭主婦有甚麼關係...你是在歧視家庭主婦嗎?
5.(看到這裡
真的不知道是誰在找碴
我老婆:『啥?我可以填完之後再照相寄 email 給你,這跟傳真的意義相同。』)
再看到這裡...到底是誰在找碴.....?????
.
.
實在是寫不下去了....
有生意做 ,客人也願意付訂金了...不做? 還不想辦法接起來...
.....你以為現在賺錢很容易嗎....
到底是誰太自我啊.......
其實跟很多人說的一樣,我覺得買賣自由,Jolly 敢要訂金是它的權力,我們沒話說。頂多用腳投票,去別的地方聚餐,但那的確是 Jolly 的自由。有人提到有些餐廳規定要預點一隻烤鴨,這也是一種形式的訂金。
另外,我太太當時的態度很平靜--我們當時是「震撼」多過於「生氣」。
我比較不能接受是 Jolly 說可以傳真但不能用 email,因為「email 要驗證」。我到現在還想不出來「簽名的刷卡單用相片/scan 寄送」,會比傳真差的理由。
版上有人說因為照片有可能不清楚,會有爭議。這 . . . 好吧,也算一個理由。但其實傳真也可能會模糊。email 跟傳真模糊的處理方式也差不多,就是請訂位的人再傳一次。用 email 反而比傳真好回覆,也更方便重寄。
我覺得比較廣泛的問題可能是傳真機的普遍性。現在連家用電話都快被手機取代了,很多商家餐廳也開始接受簡訊、LINE、線上訂位,傳真機真的比 email 普遍嗎?
所以我質疑的並不是 Jolly 選擇傳真訂位的權利,我是質疑這樣做的智慧。當然 Jolly 已經回信說 email 是 ok 的,算我自問自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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