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ang1234 wrote:
這本來就是小事阿!
...(恕刪)
是啊,的確是小事。。我該改成沒禮貌才對。。可是怎麼改文章標題啊

找到了。。原來只要改第一篇就行了。
raymond0322 wrote:
不知道為何, 女生總...(恕刪)
呃。。。我是男的。。是時候該公布自已的性向了嗎?

反諷我不太懂啦。。畢竟我水準低不識字又兼不衛生咩。。
這篇只是我的個人經歴啊,討論區不能分享個人經歴的嗎?
文字有不實自然有法律責任啊。。
Milkloaf wrote:
在的父母教育普遍都這...(恕刪)
是啊,我就教育程度比較差哩。。幸好當下我有忍住,下次還是應該直接一腳過去才對

小孩不聽話自然有父母教啊,旁人憑什麼大小聲呢?打狗不用看主人喔?
以暴易暴最壞的示範了,今天老闆好好說不就都沒事了?
難道不能互相尊重?
terrylaw wrote:
嗯,這是個似是而非的...(恕刪)
言語可多方解讀...
在這裡看得很明白...
就如前面幾位網友的回文.
您可看為認同讚揚您的做法及想法,
也可以解讀成網友正用另一種方式來讓您理解應對應有的行為跟態度(反諷).
既然您也認為小朋友的家庭教育重要.
那不適宜的行為.在個人的體認下....您也許覺得無傷大雅而任小朋友而去...
這不就是價值觀念已然不同....
我所不解的是.....您的小兒可有因為店家的疾厲勸阻而難過哭泣??
亦或是身心靈受到傷害??
假若答案是確實有.那麼您這樣做當然是有情理可依.
但如果沒有....是否該內省所言的家庭教育是否做了不良示範??
您是個聰明人,應該再深思一下,就能明白其中道理,
也能明白為何大多數的網友會如此的回覆?
其實只要會哭會鬧,會耍賴,會吵著要糖吃,就是他們已經懂了,
他們就是懂才會做這些事。
我是不清楚你的小孩當時做了什麼事讓店家大喊,
也許你有些細節跳過沒說,
可能你家小孩頑皮做了什麼,不是像你說的抱在手上乖乖的等等,
店家會喊可能是危險或你的小孩做了什麼他們覺得不妥的事,
而且的確,若你真的半抱著你家小孩,不太可能是喊小孩而不喊你,所以你真的半抱小孩?!
店家態度也許真的不妥,我們不是當事人也無從得知誰是誰非,
不過就你內容敘述的,老闆一開始就有跟你解釋了咩 ~~
是你自己保護小孩過頭了聽不進去罷了!!!
這也沒啥事啊~~~~
terrylaw wrote:
嗯,這是個似是而非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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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心幫小孩子建立一個和善的社會吧。。





















































































